前不久,元謀縣老城鄉的一名姓楊的女子,帶着照片和户口本到縣公安局補辦身份證,但細心的民警通過身份信息查詢和人像系統比對,發現要辦理身份證的楊某和其姐姐的照片一模一樣。
楊某説,在2008年,因為和男朋友戀愛,年齡達不到法定結婚年齡,其姐的年齡達到了,就跟她姐互換了一下身份信息。'
當年,18歲的楊某帶着自己的照片和户口本到派出所,以身份證遺失為由,冒用姐姐的身份信息補辦了身份證,並用這張身份證辦理了結婚證,三年後,姐姐楊某仙也要結婚,但按照户口信息,其已經結婚生子,無奈只好又用同樣的方法,冒用妹妹楊某豔的身份信息與其丈夫領取結婚證。
兩人互換身份信息領取結婚證後,為了避免事情暴露,他們就要求親戚朋友為他家保守秘密。一家人的户口信息混亂不堪,甚至村裏為她家的一些補貼落實也頭疼不已,一家人的出行生活也帶來了很多不便。
楊某説,互換信息以後,感覺身份已經換掉了,姐姐跟她老公是一家,她又跟姐夫是一家,感覺生活是亂的,自己去辦什麼事,感覺相當麻煩和混亂。
為了恢復各自的身份信息,今年5月份,兩姐妹再次想到“換臉”的辦法,想神不知鬼不覺的恢復各自身份信息,但最終被細心的民警發現。
老城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相關規定,依法給予楊某豔、楊某仙姐妹倆,一人200元的罰款,處罰執行後,老城派出所又按照規定重新更正了其兩姊妹的身份信息,為其辦理了合法的身份證,兩姊妹又到民政局“離婚”後重新“結婚”,恢復了各自的户籍,並遷正了雙方的户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