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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四川眉山市洪雅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證實,在作案現場留字條稱“(盜竊)實屬生活所迫”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抓獲歸案。
郭某在作案現場留下的字條。洪雅縣公安局 供圖
據辦案民警介紹,今年八九月間,洪雅縣城區多家超市發生商品被盜案件。9月19日,洪川派出所再次接到報案,民警在現場發現嫌疑人留下的寫有“實屬生活所迫,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當投案自首”的字條。10月9日,洪川派出所、巡警大隊、網監大隊根據前期線索摸排,成功破獲系列商鋪盜竊案並抓獲一名嫌疑人。
經審訊,33歲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對在洪雅縣中心城區多家超市、商鋪盜竊香煙、現金等貴重物品總價值三萬餘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郭某稱,留字條是想欺騙被偷者,利用被偷者的同情心,讓他們不忍心報警。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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