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視鏡帶倒騎車人致其輕微傷,“肇事者”爽快認賠3萬,果然是為他人頂包

楚天都市報7月12日訊(記者吳昌華 通訊員高梓健 劉勇)凌晨,一輛SUV後視鏡帶到一名騎車人,致其輕微傷,“肇事者”爽快地同意賠償3萬元,似有蹊蹺,辦案民警從諸多細節察覺異常,查明肇事者另有其人。今日,記者從武昌區交通大隊獲悉,肇事者胡某因無證駕駛、肇事逃逸,被處行政拘留20日、罰款3500元;車主劉某和“頂包人”鄭某因提供虛假證言,被處行政拘留5日。7月10日,三人均被送進拘留所。

後視鏡帶倒騎車人致其輕微傷,“肇事者”爽快認賠3萬,果然是為他人頂包

凌晨SUV帶倒電動自行車逃逸

今年5月24日凌晨,一輛白色SUV行至雙湖橋附近天鵝路白鷺街路口,右側後視鏡帶倒一輛電動自行車,騎車人丁某倒地,身上多處軟組織挫傷。這輛白色SUV剎車減速,駕駛員並沒有停車,也沒有察看傷者,而是逃離事故現場。

受傷的丁某立即報警。武昌區交通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羅磊、陳晨趕來展開調查。兩民警勘驗事故現場,調看監控並進行視頻追蹤,對現場碎片痕跡進行檢驗鑑定比對,確定肇事車牌號為鄂A7****。

5月27日,民警通知車主劉某到大隊接受調查。車主劉某帶着鄭某來到武昌區交通大隊,與受傷的丁某見了面。劉某、鄭某態度積極,主動向辦案民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與丁某協商賠償醫療費用和車輛維修等事宜。

劉某、鄭某接受調查時,在自述事故經過及第一次詢問筆錄中,兩人異口同聲地對民警説,當時劉某要打遊戲,坐在副駕駛位置,並沒有開車,鄭某開車,並不知道撞了人,以為只是撞了樹枝。

“肇事者”爽快同意賠償3萬元

事發時天氣不好,夜間燈光較暗,現場視頻監控因拍攝角度問題,視頻質量較差,難以盾清駕駛員的相貌衣着,無法直接判斷是不是鄭某本人。今日,辦案民警介紹,詢問劉某、鄭某時,從他們説話的語氣,描述的細節以及駕駛員特徵等方面,感覺與真實的事故經過有些出入。民警嚴肅告訴劉某、鄭某,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提供虛假證言,都將受到法律制裁。但劉某、鄭某仍然堅持自己的説法,確認鄭某是肇事司機。

6月12日,事故雙方再次來到武昌區交通大隊,民警就傷者醫療等費用組織調解。事故當事雙方協商後確認,鄭某一次性賠償3萬元。

但騎車人丁某傷得並不重,僅為軟組織挫傷,傷情輕微,而鄭某爽快地願意賠付一大筆錢,不符合常情。辦案民警羅磊、陳晨加深了懷疑,沒有急於結案。

民警梳理案件經過,再次通過視頻監控追蹤肇事車輛的行駛軌跡,認定當時的駕駛員並不是鄭某,隨後重新通知鄭某、劉某,再次警告二人不得提供虛假證言,指出已經掌握其它證據,如事故發生前監控探頭拍攝的駕駛員照片等。鄭某、劉某陷入沉默。

6月15日,鄭某、劉某來到武昌區交通大隊坦白了真相。隨後,真正的肇事駕駛員胡某到案,這起肇事逃逸“頂包”案件真相大白。

後視鏡帶倒騎車人致其輕微傷,“肇事者”爽快認賠3萬,果然是為他人頂包

真相大白:為無證駕駛者頂包

辦案民警查明,5月24日凌晨,胡某駕駛這輛牌號為鄂A7****的白色SUV,載着車主劉某,行至天鵝路白鷺街路口時,遇丁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從白鷺街右轉進入天鵝路,胡某所駕車輛右側後視鏡將丁某某帶倒,事故造成電動車受損、丁某多處軟組織挫傷。事發後,胡某剎車減速但並未停車查看傷者,駕車逃離事故現場。

車主劉某説,當時他坐在副駕駛座位,一直在玩手機,途中感覺車子發生碰撞,詢問胡某是不是撞到什麼東西,提醒胡某停車查看。胡某稱撞到路邊樹枝,劉某便未堅持讓其停車。車主劉某接到民警電話後,聯想到車輛右側後視鏡損壞,這才知道胡某撞了人。

原來,胡某2019年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已被警方吊銷。24日凌晨發生事故後,因害怕處罰,所以撒謊説撞到樹枝,並駕車逃逸。劉某接到民警電話時沒有説出實情,而是詢問朋友鄭某該怎麼辦。鄭某經不住胡某苦苦哀求,決定自己冒充駕駛人。三人共同商議,對好“劇本”,鄭某跟着車主劉某去交通大隊“走一趟”,為胡某頂包。

7月10日,胡某、劉某、鄭某均被送至拘留所——胡某因為無證駕駛、肇事逃逸,合併受到行政拘留20日、罰款3500元的處罰;劉某、鄭某因提供虛假證言,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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