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當地時間6月8日,涉嫌殺害黑人男子弗洛伊德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德雷克·肖萬出席了聽證會受審,他被司法局指控為二級故意殺人和二級謀殺罪名。
據悉,由於受疫情影響,該聽證會改為視頻的形式在線上進行。據悉根據美國法律首次出庭受審一般都是首先由法庭進行指控訴詞,繼而商討保釋金以及環節問題,和正式受審的日期。在宣讀訟詞時候兩方可以互相辯論指認是否有不實內容等,設定日期可以由雙方共同商議。
報道稱,在兩個多小時的聽證會上,警察德雷克只是簡單回應了控方一些身份確認等基本信息,而在陳述部分則一言未發。而根據“米蘭達規則”,警方對保持沉默的嫌疑人不能採取其他措施來獲取更多信息,所以當庭辯論環節只好被省略掉。換句話説,他並未認罪,也未提出抗議。
相關輿論專家分析,警察這個態度是很正確的。因為黑人事件爆發的騷亂已經演變為一場全國乃至世界性問題,而事件的起源者,也就是這個警察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所有人關注。無論他是認罪或者抗拒辯論,都必將導致新的話題爆發,而蝴蝶效應也會影響到其他人情緒等問題,甚至導致示威運動進入新高潮階段。
所以這名專家稱,警察在出庭前很大可能已經接受過律師或者警察局相關人員的“培訓”,明確告訴他現在他是世界焦點,一舉一動都關係着自己和美國的命運,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置一詞。而且不僅如此,可能連他以後的第二次第三次出庭都是被安排好的,或者繼續沉默,用這種方法淡去視野。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證金問題上,雙方最終討價還價後“商定”為無條件125萬美元(約875萬人民幣),有條件保釋金(終生不可離開該州,不能接觸受害家庭等限制條約)為100萬美元(約合700萬人民幣)。這一定額要偏高於一般的二級謀殺,在交完保釋金後,德雷克·肖萬即可被釋放回家。
而法律學者稱,這名警察一開始是以過失致人死亡被停職,加上他的並未越過職權行為以及黑人犯罪(假幣詐騙)在先,如果再按照當地警方出具的第一份屍檢報告(死亡原因定為自己身體原因)來看,很可能會被當庭釋放或者不起訴。
而事後升級為三級再到二級謀殺指控,是典型的向輿論低頭,來控制事態發展。而由於警察無殺人故意,二級謀殺的罪名已經是頂格的控訴了,這可能導致他最高被判15年監禁。
但有很多關於此條新聞的報道下面評論區被一些充滿仇恨的留言佔據,有人聲稱加入德雷克·肖萬真的保釋出來,自己將不惜代價讓他付出應得的結果;還有人稱他最好能一輩子待在美國,或者和本拉登一樣藏匿在中東,否則後果難以想象。
不過也有理智的人認為法律會給他應得的懲罰,不管他結果是保釋還是服刑,也不該讓種族主義再次淪為幫兇,否則和他並無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