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時代鄉村遺產的生命力

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在當下生活中,我們已經無法繞開生態文明這一話題,也促使着人們重新思考和審視人與自然的相處方式。

自然生態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客觀條件。在我國長期的農業文明發展進程中,如何維持人口與土地、資源、環境容量的平衡關係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只有在生計可持續的前提下不斷適應自然和改造自然,鄉村聚落才能夠繼續發展。千百年來,這種人與自然相互依存的觀念與實踐延伸和滲透進鄉村農業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是鄉村遺產得以產生的基礎,也是鄉村遺產生態價值的重要體現。

貴州的山地聚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從選址、營建到生產活動、日常起居,從風俗禮儀到審美信仰,都表現出與大自然的廣泛聯繫,其所具備的生態內涵需要人們去挖掘、整理和轉化,以適應時代的發展。在山地聚落的傳統信仰中,大自然並不是一個純粹的物質世界,而是一個充滿神靈的世界。只有謙恭地對待自然,約束和節制一切破壞自然的行為,與大自然和諧相處才能獲得穩定的發展。以今天科學發展的眼光來看,這種觀念與實踐具有很大的侷限性,但是其所表達的人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的思想,卻是人們應該重視的。

人與自然的關係實際上也反映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如果我們把人也視為生態系統中的一員,就沒有理由去剝奪別人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山地聚落髮展出的生態觀,前提是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養活眾多的人口,人與人之間如果沒有形成一種合作約束的機制,沒有共享的精神,也很難抵禦自然風險、防範揮霍無度。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鄉村遺產所具有的生態價值不僅僅指人對資源的合理利用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也同樣包括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共享精神。

貴州的山地聚落本身仍面臨着生存和發展問題,應該給予生活在其中的人羣以更多的關懷和尊重。離開了對人的關注,遺產的傳承就會大打折扣,甚至於很多問題都無從談起。從外部干預的視角來看,對當地生態資源的利用和轉化,應該避免造成社會文化變遷過快、過激的情況,避免過度的消費和損耗,進而謀求更為健康和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來源:人民網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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