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機關將運行新司法辦案機制 檢察長將參與辦案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電 (記者 張子揚)今年10月1日起,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將正式運行新的司法辦案機制。根據新的機制,包括最高檢檢察長、副檢察長等都將參與辦案。
資料圖:最高檢。中新社發 熊燃 攝
29日上午,最高檢機關運行新的司法辦案機制發佈會在北京舉行。最高檢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高景峯向記者透露了上述信息。
據瞭解,新的司法辦案機制明確了最高檢機關司法辦案組織的類型、設置和運行機制,細化了檢察官、業務部門負責人、檢察長(分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在司法辦案中的職責權限,使最高檢機關司法辦案活動遵循司法屬性,體現檢察職業特點。
根據《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第3條規定,檢察官必須在司法一線辦案,並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擔任院領導職務的檢察官辦案要達到一定數量。業務部門負責人須由檢察官擔任。
高景峯説:“這既適用於地方檢察機關,也適用於最高檢機關。”
《最高檢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實施意見(試行)》第3條第3款規定,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業務部門負責人蔘加檢察官辦案組的,為主任檢察官;參加同一辦案組的,依序或者根據檢察長指定擔任主任檢察官。
高景峯説:“這就進一步明確了最高檢檢察長、副檢察長等院領導和業務廳局負責人承辦案件的具體組織形式。在新的辦案組織形式中,最高檢還要求,業務部門的負責人要編入辦案組,直接辦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