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電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消息,國家旅遊局日前印發了《關於規範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的通知》。通知指出,嚴查收取出境遊保證金中的違規行為。出境社收取出境遊保證金,必須採取銀行參與的資金託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不得要求遊客將出境遊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業賬户或其工作人員的個人賬户,更不得將收取的出境遊保證金挪作他用。
資料圖:市民在南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辦理簽註。中新社發 洪堅鵬 攝
隨着旅遊業的蓬勃發展,旅遊業態不斷豐富,旅遊企業經營方式日益多樣,在為廣大遊客提供多元化旅遊消費選擇的同時,履約的風險也在不斷增加。近期,部分地區發生了因“旅行社收取旅遊者出境遊保證金不能按約退還、售賣旅遊套餐不能履約、發行旅遊單用途預付卡不能履約”等情況引發的旅遊投訴和羣體性事件,嚴重侵害了遊客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造成了較大的社會隱患。
針對這些問題,國家旅遊局日前印發了《關於規範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的通知》,對各地旅遊主管部門履職、旅行社規範經營提出了要求,倡導遊客理性消費,共同抵制不法經營行為、防範市場風險。
《通知》要求各地旅遊主管部門規範旅行社經營,一是嚴控經營旅遊套餐產品帶來的市場風險。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兩條及兩條以上旅遊線路(即兩個及以上包價旅遊產品)的旅遊費用。二是嚴查收取出境遊保證金中的違規行為。出境社收取出境遊保證金,必須採取銀行參與的資金託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不得要求遊客將出境遊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業賬户或其工作人員的個人賬户,更不得將收取的出境遊保證金挪作他用。三是嚴厲打擊預付卡違規經營行為。全面排查旅行社單用途預付卡發行及履約情況,嚴禁擅自將單用途預付卡轉為多用途預付卡。
同時,《通知》強調,各地旅遊主管部門發現旅行社存在以上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發現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和線索通報、移送金融主管部門、公安機關。
《通知》還要求各地旅遊主管部門從踐行“遊客為本、服務至誠”行業核心價值觀出發,積極維護廣大遊客合法權益,適時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廣大遊客防範消費風險。加強對遊客教育引導,大力倡導理性消費,審慎選擇旅遊促銷產品,抵制虛假遊説誘感,共同防範市場風險。
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旅遊主管部門、旅行社和遊客是構成旅遊市場的核心要素,分別承擔着監管主體、市場主體和消費主體的責任和義務,旅遊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秩序綜合監管,旅行社要規範經營,遊客要理性消費,共同維護旅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