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人向前男友討薪 判重罪也不後悔?

  僱人向前男友討薪判重罪也不後悔日前,郭女士(右一)和事發時負責開車的王某某一起出庭受審。

  “他爸臨終前,我答應過要照顧他。”本為不負對方託付,郭女士將男友王先生安排進自家公司,但沒過多久對方便提出分手。為了要回此前男友經手的20餘萬元貨款,同時也為出口氣,郭女士找“討債公司”幫忙索要欠款,其間採取毆打、恐嚇等方式並限制王先生的人身自由。最終,郭女士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抓獲。

僱人向前男友討薪 判重罪也不後悔?

  指控 僱人討債涉非法拘禁

  檢方指控,2015年5月,郭女士委託朱某向王先生索要欠款。5月14日中午12點左右,朱某糾集張某等多人與郭女士一起來到石景山某小區,以挪車為由將王先生騙到樓下,趁機將其推到其車子的後座,並隨後駕車離開。途中,朱某、張某等人恐嚇、毆打王先生,讓其還債並讓其向親友借款,整個過程中,郭女士並未予以制止。當天下午4點左右,一行人帶着王先生來到門頭溝區某大街的農業銀行,其中兩人跟着王先生從銀行ATM機取出2萬元錢,當他們帶着王先生再去櫃枱取款時,被民警當場抓獲。經鑑定,王先生所受傷為輕微傷。

  證言 銀行櫃員讀口型報警

  王先生在案的證言顯示,當天中午,他在家休息時接到“物業”電話,稱其停在小區內的車輛妨礙他人,要其下樓挪車。沒想到的是,他下樓剛坐進車裏,突然有幾個男子將其拉下車,並塞入汽車的後座。很快一女子也上了車,直到此時,王先生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上車女子正是王先生的前女友和前領導郭女士,此前王先生向對方提出分手並辭職,但郭女士一直向他索要之前發貨後欠下的20餘萬元貨款。

  很快車子開上高速,其間郭女士曾哭着向王先生述説二人之前交往的過程並要錢,幾名男子不僅打他,還威脅要將其扔進密雲水庫。擔心遭遇不測,王先生一直伺機逃脱,當被押去銀行取款時,他趁機在櫃枱用口型要求工作人員“報警”。工作人員看到後,沒有聲張,以辦理業務為由離開櫃枱,並撥打報警電話。

  庭審 辯稱委託律所幫要錢

  日前,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非法拘禁案,郭女士和事發當天負責開車的王某某一起出庭受審。

  對於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郭女士表示有異議。“我是被李哥打電話叫去的,我不知道去找他幹什麼,到了小區他們就讓我在遠處站着,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把他弄上的車。”説起王先生,郭女士情緒激動,“我比他大,他爸住院的時候我15天沒閤眼,他爸閉眼前,哭着讓我幫着照顧他,我把他介紹到我公司,誰知道他最後提出分手還欠我錢。”

  郭女士還表示,她和朱某並不認識,是她一個相識的大哥從街邊廣告上找到的律師事務所,“我和他們簽了一個《委託協議》,委託他們幫我要錢,可我沒讓他們抓人打人。”郭女士説,簽署協議時,她還看到了對方出示的企業營業執照、律師資格證、身份證等證件,“我一個普通人根本看不出證件的真假。”

  自述 “如果判重罪不後悔”

  被害人王先生沒有參加庭審,庭審結束前,他的代理人表示要撤回此前曾出具的諒解書,理由是案發後郭女士毫無悔意,並多次騷擾王先生及其家人,現在已經結婚的王先生不堪其擾,因此不打算諒解郭女士。“我只是囑咐過他要好好對待身邊的女人。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剛從監獄出來,我有車有房,資產上百萬,我不會搶一個窮光蛋的錢,我只是想拿回自己的錢。”郭女士對此説法予以否認。

  辯護人發表辯論意見時,提到郭女士和王先生相識的經歷,郭女士再次控制不住情緒低頭哭泣。庭審結束前,郭女士做最後陳述時表示,自己只是按照王先生父親的遺言來照顧對方,“我一直以來都在保護他,怎麼可能找人打他、傷害他。如果真判我重罪,我也不後悔。”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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