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人員公然受賄,怎能“見怪不怪”?

近日,一段視頻在網上曝光。視頻中,山西省榆社縣一名路政大隊的工作人員,竟然堂而皇之地在處理違章時,收受了車主1000元人民幣的賄賂,並且在受賄之後,將8900元的罰款變成了300元。受賄者沒想到的是,他的一舉一動,全都被當事車主拍攝了下來。8月11日,車主將視頻公之於眾,隨即引發了不少關注與討論。

事件曝光後,一方面在網上引起了不小的公憤,但另一方面,也有某些網友認為,這樣的事情並非孤例,已經“見怪不怪”。一名路政工作人員公然受賄,當然不是小事,有關部門還需對此嚴加查處。但相比之下,更加令人感到擔憂的,無疑是此類現象是否真的讓人“見怪不怪”的問題。回顧以往的新聞,不難看出,每隔一段時間,總會有類似案例被曝光。從這個角度上看,路政、交警等系統的公職人員受賄問題,顯然不能用“極端個例”搪塞過去。

總體而言,當然還是奉公守法的交通執法人員佔到絕大多數。但是,隱藏在其中的“蛀蟲”們,其影響卻也不容小覷。習慣在城市裏開着私家車出行的普通市民,可能很少有機會接觸到這類現象。但是,對於常在省際公路上奔走的專業司機而言,他們很有可能遇到各種在懲罰裁量權上極其模糊的特殊情況。發生在山西榆社的這起事件,起因就是涉事司機在路上遇到了防凍液泄露的情況。針對此類情況,路政幹部可以開出上至8900元、下至300元的罰單。而在超載、酒駕等事件中,執法者同樣有着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縱觀以往被曝光的案例,既有執法者選擇與違章司機“同流合污”,以受賄為條件,讓嚴重超載的司機也能“矇混過關”,也有執法者反其道而行之,對問題不大的司機展開“勒索式執法”,通過誇大罰款額度,對受害者進行訛詐。這些現象,不僅是對公職人員形象的抹黑,也嚴重威脅着道路安全,損害着法治建設。

對此,我們既要對發現的案例保持“曝光一起,嚴懲一起”的高壓態勢,也要想方設法減少交通執法工作中的模糊空間,消除執法人員違規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可能。路政人員與交警受賄索賄,雖然數額未必多大,但在性質上無疑屬於濫權腐敗。為此,唯有紮緊制度的籬笆,才能把他們手中的權力“關進籠子裏”。面對輿情對此類問題的強烈反響,各地有關部門還應提高警覺,一方面要對執法隊伍加強隊伍建設,另一方面也要認真思考:如何通過制度設計更好地監督一線執法人員,杜絕其“公器私用”的可能。

山西榆社這一路政人員受賄的視頻曝光之後,當地有關部門立刻對涉事公職人員作出了停職處理的決定,一旦事件得以查實,此人必將受到嚴懲。然而,相比於涉案個人的命運,我們更關心的是人們何時才能不再對此類事件感到“見怪不怪”。這不僅關乎社會風氣,也關乎法治原則。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各地有關部門拿出“刀刃向內”的堅定決心,更需要持之以恆的不懈努力。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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