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政
據筆者瞭解,不少基層幹部在遇到難題向上級請示時,曾收到過“按規定辦”的回覆,讓基層幹部無所適從。
基層只有遇到複雜難解的問題,不知道怎麼辦,才向上級請示,有時收到的答覆就只有“按規定辦”幾個字。乍看之下,回覆得“順理成章”,但是,究竟按什麼規定辦沒個説法,規定在哪兒沒個影子,這時候的“按規定辦”,猶如“請勿打擾”一般冰冷,只會挫傷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讓基層寒心。這無形中既增加基層工作難度,又延誤工作推進,讓基層創新舉步維艱,成了基層攻堅路上的“絆腳石”。
濫用“按規定辦”,究其原因無非是面對新情況,吃不透精神不會辦、怕擔責不敢辦、嫌麻煩懶得辦。無論哪種情況,都是不擔當、不作為的表現,本質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在作怪,必須予以糾正。
過去常説基層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如今面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脱貧攻堅、常態化疫情防控等一系列挑戰,上級部門更應積極主動為基層減負支招,不該用“按規定辦”敷衍塞責,而要多講“如何辦”。
比如在政策制定方面,要讓政策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讓基層無需層層請示。在體制機制上,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濫用“按規定辦”的行為予以嚴厲處置。同時,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為敢於擔當作為的幹部提供製度保障,讓其扔掉“包袱”、打消顧慮、放開手腳奮發實幹。
(作者單位:姚安縣委組織部)
來源:雲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