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範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户向有組織實施蔓延,再不堅決遏制,就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近日連發兩文,從堵和疏兩個方面,採取有力、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同時,切實保障農村村民自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
“十九大以來,各地各部門共同開展‘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專項整治,起到一定震懾作用。”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自然資源副總督察陳塵肇在該部7月3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説,但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並沒有完全止住,再不堅決遏制,就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
耕地保護是涉及國家安全的大事,關乎14億人生存問題。《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等。
為何專項整治止不住亂佔耕地建房?有關部門將採取何種措施進行遏制?
從局部地區向全國蔓延
公開資料顯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既包括住宅類房屋,又包括公共管理服務以及工礦、倉儲、商服等產業類房屋。違法類型主要有非法佔地、非法批地、非法轉讓土地,也有非法出售房屋。
比較典型的案例有:某人未經用地管理部門批准,組織人員共建設大棚房260餘套,並對外出租;某街道負責人利用主持街道全面工作的職權,制止街道城建負責人和區城管中隊執法人員對某公司違法佔用耕地施工建房問題進行查處,使得該公司廠房違法建成並投產;某市公職人員出資以其母親的名義在某村佔用耕地私建兩棟違法建築……
“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範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户向有組織實施蔓延。” 陳塵肇説。
夾雜着複雜的利益關係
“許多地方對耕地保護的重要性雖有認識,但一到具體問題,總感到‘我佔一點,不礙大局’‘耕地保護説起來重要、做起來不那麼重要’。”自然資源部執法局局長崔瑛分析説,認識不到位是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沒有得到遏制的原因之一。
執法不嚴則是另一個原因。崔瑛坦言,自然資源系統和地方政府不同程度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自然資源督察的力度和科學性也不夠。而一些地方政府擔心嚴格執法會妨礙當地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
“相關法律制度成了‘擺設’和‘稻草人’。” 陳塵肇直言,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還夾雜着複雜的利益關係,甚至牽涉到一些基層幹部腐敗問題。
法律法規不完善、違法成本低則導致很難有效打擊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法律規定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住宅,無論是否符合規劃均必須拆除,但實際上查處難、執行難。”崔瑛舉例説,以往,違法佔1畝耕地最高才罰款2萬元,數額偏低。非法佔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才涉嫌犯罪。
“在部分羣眾中存在‘法不責眾’心理,認為‘別人建、我也建,別人不拆、我也沒事’。”陳塵肇同時認為,農村亂佔耕地建住宅問題,其中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既有地方政府的原因,又有政策設計方面的原因。比如,有的地方多年未批新的宅基地;有的宅基地申請條件互為前置,存在政策“打架”現象。
疏堵結合遏制違法違規問題
7月3日,國務院召開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提出,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觸碰耕地保護紅線,威脅國家糧食安全。當務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堅決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面積,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佔。對歷史存量問題的整治,要依法依規,講求工作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近日下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和《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前者就農村建房行為,進一步明確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八不準”;後者針對當前存在的計劃指標需求不平衡、指標使用要求不夠明確、指標有挪用等問題,從空間規劃、用地指標、耕地佔補平衡等多個方面規定,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需求。
“就是要從堵和疏兩個方面,採取有力、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同時,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陳塵肇解讀説。
崔瑛則提醒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出台,並不意味着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佔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 工人日報 | 編輯:本站編輯| 2020-08-04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