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公安系統反腐工作屢有斬獲,“打虎拍蠅”節奏不停。8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
龔道安長期在公安系統工作,到上海市任職前,歷任任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行動技術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經偵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等職。
就在同一天,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消息: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志明被開除黨籍。
經查,王志明違反政治紀律,串通他人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操辦婚禮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公車私用;違反羣眾紀律,縱容涉惡犯罪活動,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工程建設,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近期公安系統的反腐動作頗大,一批“害羣之馬”被嚴厲查處。僅在2020年5月以來,就有多個幹部被查。
5月12日,河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刑事偵查局)原總隊長(原局長)王星亮落馬。7月14日,浙江省公安廳原警務技術二級總監丁仁仁落馬。
7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雲輝被開除黨籍和公職。7月31日,江蘇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原總隊長、刑事偵查局原局長羅文進落馬。
結合以往案例來看,公安系統的落馬官員,往往不止有經濟問題,還存在與黑惡勢力勾結的情況。比如上文提到的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志明,就曾經縱容涉惡犯罪活動,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這種做法,不僅會葬送公安幹部的仕途,也會嚴重破壞轄區社會治安與政治風氣,公共利益危害極大。
在“掃黑除惡”工作持續深入的情況下,這些違紀違法的公安系統幹部,必然會受到嚴肅處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2019年12月12日,全國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彙報會特別提到:“對涉黑惡腐敗問題長期深度交織,社會關注度高、案情複雜、當地難以突破的重大案件,報經派出紀委監委和駐在公安機關黨委同意後,聯合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警種,採取提級查辦、異地用警等措施,堅決突破查處。”這意味着,利益關係再複雜、涉及面再廣的黑惡勢力,也一樣要被連根拔起,與之有所勾結的腐敗官員、尤其是公安系統官員,也必然要受到查處。
人民警察本應該是民眾安全的守護者,社會治安的維護者。公安系統高官知法犯法,嚴重抹黑了人民警察隊伍的形象,損害了我國法治進程。每個公安系統的官員,都應潔身自好,如此才對得起身上的一身警服。
隨着反腐工作進一步深入開展,那些隱藏在公安系統裏的腐敗分子,早晚要被一個個揪出來,任何人對此最好都不要有僥倖心理。對於那些有問題的官員,及早向組織投案,才是唯一的正道。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澎湃新聞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