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空應收賬款高企 有項目中標卻無中標文件遭質疑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北京新時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空)在4月16日上會前夕被證監會取消審核後,將於5月21日再闖發審會。證監會此前公告顯示,鑑於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決定取消新時空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事實上,這已經新時空第二次衝擊A股。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早在2018年2月7日,證監會當時否決了新時空的首發上市申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給出公司五方面的主要問題,分別是報告期內新時空存在向無勞務分包資質單位採購勞務的情形;存在向關聯方北京友邦建安勞務分包有限公司採購外包勞務的情況;公司存貨淨額逐年上升卻並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存在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增速不一致存在應履行未履行招投標程序簽訂的合同。

  值得關注的是,證監會披露了新時空在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2個應當履行招投標程序的項目,卻沒有中標文件,部分項目在中標前便發生項目成本的情況。

  2019年4月24日,新時空捲土重來。公司擬於上交所上市,計劃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773萬股,保薦人由招商證券變成了中信建投。與第一次衝擊上市相比,新時空IPO募資金額從5.33億元增加到20.13億元。其中補充照明工程施工業務營運資金由4.78億元增加到17.16億元,信息化平台及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由0.25億元增加到1.57億元,償還銀行貸款金額由0.30億元增加到1.40億元。

  2014年至2019上半年,新時空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23億元、3.47億元、6.01億元、8.87億元、11.59億元和5.66億元,淨利潤分別為3106.80萬元、3319.06萬元、6998.21萬元、1.34億元、2.29億元和9217.59萬元。

  營收的快速增長也帶來了同樣快速增長的應收賬款。上述同期,新時空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3258.81萬元、4544.48萬元、3.18億元、3.61億元、5.48億元和6.82億,增長迅速。

  近年來新時空曾“捲入”國企高管貪腐案件。2019年8月,四川省興文縣人民法院披露了興文縣石海洞鄉風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楊榮剛貪污、受賄一案。2015年,胥某中標了興文旅發公司燈光改造工程,中標價530餘萬元。後來胥某以新時空與興文旅發籤訂協議承攬該工程。在該工程尾款未付,胥某便找到楊榮剛“幫忙”並行賄等。

  另外,2015年9月,新時空一大批高管、員工通過巧妙的資本運作集體以每股僅2.99元的價格入股,雖避開了“股權支付”帶來的會計處理影響其利潤的問題,但難逃“利益輸送”的爭議。如果新時空成功上市,這批低價入股的高管、員工將收穫驚人收益。

  二次衝擊上市募資20億 應收賬款逐年升高

  新時空科技本次擬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773萬股,擬募集資金20.13億元,其中17.16億元用於補充照明工程施工業務營運資金,1.57億元用於信息化平台及研發中心建設項目,1.40億元用於償還銀行貸款。上述募投項目,補充營運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合計達到了18.56億元,佔擬募集資金總額92.20%。

  2014年至2019上半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32,273.47萬元、34,701.88萬元、60,110.78萬元、88,694.78萬元、115,943.15萬元和56,635.70萬元,淨利潤分別為3,106.80萬元、3,319.06萬元、6998.21萬元、13,396.73萬元、22,929.75萬元和9217.59萬元。

  上述同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3214.57萬元、-4274.14萬元、2812.34萬元、8207.67萬元、12,239.36萬元和-31,492.58萬元,2015年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均低於當期淨利潤。

  公司營業收入的快速增長,也伴隨着應收賬款規模的快速增長。2014年末至2019年6月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3258.81萬元、4544.48萬元、31,775.41萬元、36,057.61萬元、54,844.61萬元和68,233.43萬元。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應收賬款餘額相較上期末分別增長了1285.67萬元、27,230.93萬元、4282.19萬元、18,787.01萬元和13,388.82萬元,增長率分別為39.45%、599.21%、13.48%、52.10%和24.41%。 

  

新時空應收賬款高企 有項目中標卻無中標文件遭質疑

  2014年末至2019年6月末,新時空科技的應收賬款餘額佔當年收入比例分別為10.10%、13.10%、52.86%、40.65%、47.30%和120.48%,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佔收入比重分別為42.25%、51.95%、66.73%、65.36%、64.00%和216.98%。 

  2014年末至2019年上半年末,新時空科技的應收賬款週轉率為9.10、8.89、2.78、2.97、2.91和1.06,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為5.33、4.16、2.07、2.11、2.12和0.86。 

  有項目中標卻無中標文件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新時空的主要客户為政府部門或地方國企。以2019年上半年為例,新時空前五大客户分別為漳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公司、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事務協調局、鄭州市鄭東新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園林局、江西南昌旅遊集團、四川廣港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這五大客户基本都是政府或國企,這五大客户合計貢獻了當年新時空約54%的營收。

  由於主要與政府和國企做生意,招投標是新時空獲取業務的主要手段。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新時空通過招投標取得的合同金額約33.6億元,佔公司承接的照明工程施工項目的合同總金額的89.62%。

  2018年證監會發審委否決新時空IPO時提及:新時空存在應履行未履行招投標程序簽訂的合同,在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2個應當履行招投標程序的項目,卻沒有中標文件,部分項目在中標前便發生項目成本的情況。

  近年來新時空曾“捲入”國企高管貪腐案件。2019年8月,四川省興文縣人民法院披露了興文縣石海洞鄉風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文旅發)原董事長楊榮剛貪污、受賄一案。2015年,胥某中標了興文旅發公司燈光改造工程,中標價530餘萬元。後來胥某以新時空與興文旅發籤訂協議承攬該工程。在該工程尾款未付,胥某便找到楊榮剛“幫忙”並行賄等。

  此外,2015年6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披露了《王維中詐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3年5月,新時空的領導安排其司機,拿了30萬到海淀區遠大路喜來登酒店,交給付某,付某把一部分錢給了王維中,讓其幫忙運作,幫助付某一位親屬“升官”。王維中自稱是民航總局司局級幹部,有關係。後來付某發現王維中是個“冒牌貨”並報案,王維中被判犯詐騙罪並坐牢。

  投行人士指出,“從這起案件中,新時空並沒有被判有罪,從法律上講和它(新時空)沒有關係;但也需要注意新時空的業務,到底是靠自身的競爭力還是靠‘關係’獲取的。”

  巧設資本局暗避“股份支付”?

  據叩叩財訊報道,2015年9月,既新時空科技上市邁出實質性步伐的幾個月前,新時空科技的股權結構遭遇到了其成立以來最大的一次變動。

  據新時空科技的有關工商資料顯示,2015年9月,創始人宮殿海將其持有新時空有限的出資額140.56萬元、92.368萬元和16.064萬元分別以700萬元、460萬元、8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自然人袁曉東、閆石和邢向豐,而楊耀華則將其持有的522.208萬元、36.144萬元、32.128萬元、32.128萬元、32.128萬元和16.064萬元的出資額分別以260萬、180萬、160萬、160萬元和8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自然人劉繼勳、池龍偉、王志剛、唐正、姜化朋和王躍。

  公開資料表明,上述從宮殿海、楊耀華處受讓有關出資額的9位自然人實際上皆為新時空科技的高管及部分重要崗位人員。按照上述的轉讓對價計算,此次新時空科技高管的集體入股價格為每出資額4.98元。但這只是新時空科技變相“股權激勵”而規避“股份支付”的第一步。

  在眾高管首次入股落定的三個月後,2015年12月,新時空有限就立即啓動股份制改制,以1出資額摺合1股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正式啓動上市之路。一個月後的2016年1月,剛剛改制完成的新時空科技便迫不及待地啓動了高管低價入股“資本局”的第二步——增資2000萬元,並由全體股東按照原持股比例同比例認購,認購價格為1元/股。新時空科技後來的IPO招股書申報稿中,其將2016年1月的這次增資解讀為按照1元/股向原股東進行配股。

  在經過上述的一“轉”一“配”兩個步驟之後,新時空科技的高管們在其正式啓動IPO的前夜成功地實際以每股僅2.99元的價格入股。

  可以對比的是,在高管們一系列入股程序塵埃落定僅兩個月後,2016年3月,新時空科技又再一次增資擴股,這一次引入的為外部投資者——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和上海薈如創投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公司),兩家外部投資機構分別以40000萬元和80萬元認購其新增資本400.8萬元和8.016萬元,入股價格則達到了9.98元/股。

  實際控制人在IPO前夕以如此低的價格轉讓給員工,難道不涉及到“股權支付”嗎?經過“兩步走”資本運作而巧妙佈局的新時空科技方面則辯稱:2015年9月員工入股時是依據新時空有限當時的實際經營情況與2014年原始淨資產(參考價格為2.74元/每1元出資額)為基礎,考慮到發行人無市場流通價作為參考,正在施工大合同數量不多,不能預見未來可以獲取的大項目,因此雙方協商確定轉讓價格為4.98元/出資額,較參考價格已經溢價82%。其中介機構也稱2015 年股權轉讓並非以獲取員工向發行人提供服務為目的,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相關規定。

  2016年1月,上述幾輪增資完成後,9位新時空科技員工以2.99元/股獲得了共計897.792萬股,以9.98元/股的公允價格為標準,則意味着新時空科技需要進行的股權支付的計提費用達6275.56萬元。要知道,2015年當年,新時空科技的扣非後淨利潤才僅僅3003萬元。如果上述股權支付皆在2015年實施,那麼新時空科技當年便將出現虧損,這也將使得當年其申報IPO將不滿足連續三年盈利的上市條件。

  如果新時空科技一旦成功上市,那麼在2015年9月才低價入股的這批高管、員工將收穫來自於資本市場滿滿的饋贈,其造富程度和速度都是罕見的。

  以袁曉東為例,其在新時空科技上市前共持有其322.644萬股,在其該次IPO成功發行後其持股比例則稀釋為約4.55%,新時空科技2018年扣非後淨利潤2.2億,若僅給予其IPO發行價23倍市盈率估值測算,新時空科技一旦成功上市,其市值便至少達到50.6億,那麼袁曉東的持股市值則對應將超過2.3億,而袁曉東該部分的持股成本僅840.56萬元,5年不到,其賬面收益便將暴漲26倍。就連入股份額最少的員工王躍,一旦新時空科技此次IPO成功,其都將以96萬元的成本獲得2600萬餘元的驚人收益。

  在新時空科技此次再度申請上市之後,證監會早前對其下發的反饋意見函中第二個問題便是直指質疑其股權支付問題。

  證監會在對新時空科技下發的反饋意見函中要求其就2015年高管入股的情況“補充説明相關股權變動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如涉及,請補充披露該次股份支付所涉及的員工人數、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確認方法及相關計算過程,股份支付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請保薦機構和申報會計師就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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