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互聯網貸款不得用於買房炒股

由 仁連榮 發佈於 財經

近日,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要求,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購房、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如發現貸款用途違法違規或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應當採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單户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商業銀行應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按照互聯網貸款的區域、行業、品種等,確定單户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上限。對期限超過一年的上述貸款,至少每年對該筆貸款對應的授信進行重新評估和審批。銀保監會解釋,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主要防範居民個人槓桿率快速上升風險。(記者潘福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