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這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完善發行上市、併購重組、再融資等基礎制度,進一步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制度包容性。
去年7月22日正式開市交易的科創板為創業板推行註冊制起到試驗田作用。一是放寬上市門檻,允許暫時虧損但發展前景、成長性較好的科創類企業上市;二是鼓勵代表未來經濟發展方向的、有科技含量的公司申請創業板上市。在科創板試點註冊制以來,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在創業板上試點註冊制可以借鑑科創板。更多的科創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標的,有利於投資者抓住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的機會。
我國註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改革會注意市場承受能力,把握好節奏。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和資金明顯分流。從科創板經驗來看,其沒有對大盤造成資金分流,而創業板開通時同樣未對A股造成明顯資金分流。
在創業板上實施註冊制,有利於促進中小市值股票更加活躍,而券商、創投公司等將明顯受益於創業板註冊制制度紅利。在當前疫情對經濟負面影響較大的背景下,推動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有利於推動更多優質新興科技類企業登陸資本市場,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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