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30日電 (記者 王恩博)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蒙商銀行於4月30日設立,註冊地為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蒙商銀行將與徽商銀行一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的相關業務、資產和負債。
包商銀行客户原有業務劃分的總體原則為:包商銀行總行及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蒙商銀行承接,內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徽商銀行承接。
蒙商銀行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會同中國建設銀行全資子公司建信金融資產投資、徽商銀行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等內蒙古自治區內的8家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註冊資本為200億元人民幣,股份總額為200億股。
包商銀行接管組在答記者問時表示,2019年5月24日以來,包商銀行被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依法接管已近一年。在2019年6月完成大額債權收購與轉讓後,7月至9月完成了清產核資,10月起接管領導小組啓動了包商銀行改革重組事宜。
接管組介紹,蒙商銀行是新設立且獨立於包商銀行的法人主體。包商銀行原個人存款分別由蒙商銀行、徽商銀行承接後,各項權利及業務辦理不受影響,並由存款保險基金依法保障。
新設立的蒙商銀行亦於當天發佈公告稱,將充分發揮股東背景優勢,並引入國有大行、上市城商行長期豐富的管理經驗,堅持紮根本土、聚焦內蒙區域,全面履行社會責任,增強地區金融發展活力,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滿足區域金融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