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不得用於購房股票等投資
中國銀保監會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不得用於購房股票等投資
中新社北京5月9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銀保監會9日公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及,此類貸款資金不得用於購房、股票等投資。
近年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在中國快速發展。與傳統線下貸款模式相比,其在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手段、拓寬金融客户覆蓋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此類業務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和風險隱患,亟待補齊監管短板。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説,由於互聯網貸款業務具有高度依託大數據風險建模、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易出現過度授信、多頭共債、資金用途不合規等問題。為有效防控互聯網貸款業務風險,《辦法》從多個方面進行了規範。
例如,監管部門明確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範居民個人槓桿率快速上升風險;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過度授信,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全面瞭解借款人信用狀況,並通過風險監測預警模型持續性進行監測和評估,發現預警觸發條件的,應及時預警。
《辦法》還提出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強調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購房、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如發現貸款用途違法違規或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應當採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
針對互聯網貸款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數據保護不到位、清收管理不規範等損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問題,《辦法》亦在多個章節全面提出消費者保護要求。
其中,圍繞借款人數據來源、使用、保管等問題,《辦法》對商業銀行提出明確要求,特別對取得借款人風險數據授權時進行了具體規定;與此同時,嚴格禁止商業銀行與有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