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A股上市公司拉卡拉收到深交所年報問詢函。據拉卡拉發佈公告顯示,深交所針對拉卡拉2019年相關業績、貸款引流、金融業務等方面提出疑問。
據拉卡拉2019年財報顯示,其實現營業收入48.99億元,同比下降13.73%, 其中支付業務實現收入43.46億元,同比下降16.74%。
其中,2019年,拉卡拉支付業務覆蓋商户達2200萬户,較2018年覆蓋商户1963萬户進一步增長,全年收單交易金額3.25萬億元,同比下降11.03%;掃碼支付交易金額0.64萬億元,同比增長49.76%,累計交易筆數83.84億筆,同比增長46.8%;掃碼交易筆數79.23億筆,同比增長56.44%。
換言之,除收單交易金額外,其他指標交易規模均有較大增長。而拉卡拉在招股書中提到,支付業務的收入主要受活躍商户規模、交易規模、手續費率等經營性指標影響。
針對此,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説明,交易規模、客户規模增長較多的情況下,你公司支付業務收入同比下降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
另外,參照招股説明書之“盈利能力分析”的統計口徑,深交所要求補充拉卡拉2019年收單業務的活躍商户規模、平均刷卡費率、平均收單淨費率等有關數據及活躍商户規模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形。
此外,拉卡拉2019年報顯示,其“主動調整商户與收入結構,商户經營收入快速增長”。 而商户經營收入主要由金融科技業務、電商科技業務、信息科技業務構成,2019年該類收入4.4億元,同比增長119.59%。
其中,拉卡拉金融科技業務主要為與持牌金融機構合作,為小微商户提供金融增值服務,報告期內金融科技業務實現收入0.94 億元,同比增長67.08%,其中貸款引流服務收入同比增長110%。
對此,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説明,貸款引流服務的具體收入金額及主要業務合作方, 是否存在為小額貸款、P2P平台提供引流的情形,以及除貸款引流外的其他金融增值服務的具體內容、業務模式,是否存在合規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拉卡拉曾在招股書中提到,自2016年10月將金融增值業務剝離後不再經營金融增值業務。而2019年年報所述金融科技業務的同比增長數據顯示,2018年,其仍在從事金融增值服務業務。
針對此,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説明,招股説明書有關內容與年報披露內容邏輯不一致的原因。 另深交所就信息科技業務及電商科技業務中的積分運營業務高速增長情況,要求拉卡拉説明具體原因。
另外,拉卡拉在2019年財報中提到,報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流動負債餘額51.1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336.23%,其內容均為“清算業務往來”。對此,深交所質疑其增長合理性,要求拉卡拉補充披露,清算業務往來與公司貨幣資金及其他資產科目的勾稽關係,銀聯新規對該科目的影響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拉卡拉還發布2020年一季度報告,實現營業收入10.56億元,同比下降19.57%,實現淨利潤1.68億元,同比增長5.17%。
對此,深交所要求拉卡拉,針對2020年一季度支付業務、金融科技業務、電商科技業務、信息科技業務四大類收入的金額,並結合其同比變動情況、佔總收入比重變化情況等,説明公司主營業務結構是否發生較大變化及變化的具體原因。此外,結合收入結構及毛利率變化情況等,説明2020年一季度營業收入下降,但淨利潤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