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户端5月12日電 12日,深交所向浙江哈爾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後文簡稱“哈爾斯”)下發關注函,要求説明公司董監高是否計劃響應實際控制人的倡議增持公司股份等。
2020年4月16日,哈爾斯披露《關於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公告》稱,擬在股東大會通過回購方案的12個月內回購公司股份,其中哈爾斯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表示在回購期間無明確的增減持計劃,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未來六個月無明確的減持計劃。
2020年5月9日,哈爾斯披露《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員工發出鼓勵增持公司股票倡議的公告》,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呂強向全體員工倡議買入公司股票,並承諾公司員工在2020年5月13日至5月28日期間淨買入公司股票不少於1000股,全額連續持有18個月以上,且持有期間連續在公司履職的,該等股票產生虧損由呂強以自有資金補償。
深交所要求,説明上述回購事項進展情況,並按照本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明確説明你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回購期間的增減持計劃,以及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未來六個月的減持計劃,並説明你公司董監高是否計劃響應實際控制人的倡議增持你公司股份。
深交所要求,結合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質押公司股份情況及上述事項,説明實際控制人本次倡議的原因及目的,是否存在炒作股價、配合股東減持、緩解平倉風險的情形。
深交所表示,請補充披露上述倡議的籌劃過程,是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並及時向本所提交內幕知情人名單。請會計師對本次事項是否構成股份支付發表明確意見。
深交所要求哈爾斯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0年5月15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浙江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官網信息顯示, 浙江哈爾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前身為浙江哈爾斯工貿有限公司。公司於2011年9月9日成功登陸深交所中小板。公司始終專注於日用不鏽鋼真空保温器皿的研發、設計、生產與銷售,是國內的專業不鏽鋼真空保温器皿製造商之一。(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