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9年度審計報告概況
2020年4月初,證監會、交易所相繼發佈了《關於做好當前上市公司等年度報告審計與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22號)、《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證發〔2020〕23號)、《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審計與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證上〔2020〕275號),詳情請見往期公眾號《》。
經查詢,滬深兩市約125家A股上市公司未在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將延期至6月30日前披露。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3,709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審計報告;從審計意見類型看,目前2019年度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數量為194份(佔比5.23%),2018年度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數量為221份,具體情況如下:
02
2019“無法表示意見”基本情況
2019年度審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18家上市公司中:
1、從板塊分佈看,滬主板11家,深主板1家,中小板4家,創業板2家。
2、從行業分佈看,涉及7個行業,其中“製造業”11家,“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2家,其餘分佈在房地產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綜合等行業。
3、從審計機構看,18份“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分別由13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其中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4份,數量最多。
4、從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看,多為經營不善,盈利能力不強;其中15家歸母淨利潤為負,3家歸母淨利潤為正。
5、從近3年審計報告類型情況看,2家為連續3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4家為連續3年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9家為近3年內首次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4家為近3年內首次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
03
哪些情形會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非標準審計意見,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發表的非無保留意見或帶有解釋性説明的無保留意見。其中,非無保留意見包括: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帶有解釋性説明的無保留意見包括:帶有強調事項段;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錯報説明的無保留意見。
根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應用指南》,非無保留意見的類型如下: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將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
1、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但認為未發現的錯報(如存在)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
2、在極少數情況下,可能存在多個不確定事項;儘管註冊會計師對每個單獨的不確定事項獲取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但由於不確定事項之間可能存在相互影響,以及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累積影響,註冊會計師不可能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時;
3、未發現的錯報(如存在)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以至於發表保留意見不足以反映情況的嚴重性,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可行時解除業務約定(除非法律法規禁止);如果在出具審計報告之前解除業務約定被禁止或不可行,應當發表無法表示意見。
04
2019“無法表示意見”的主要事項
從審計意見內容看,導致2019年度審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
● 以持續經營假設為基礎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性難以確定;
● 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資產減值準備的合理性;
● 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的真實性;
● 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關聯方擔保或資金佔用、預計負債的完整性等。
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9年度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中“形成無法發表意見的基礎”彙總如下:
公司名稱
“無法發表意見”主要事項
600069
YGTZ
1、擔保披露的充分性和合規性;
2、大宗貿易業務:無法就大宗貿易業務的商業實質,交易對手是否與上市公司存在關聯方關係,以及相應款項的範圍、可回收性及償付的必要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3、預付款項的商業實質及可收回性;
4、與商業承兑匯票相關的訴訟。
600074
BQL
1、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2、無法確定前期問題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前實際控制人、前董事長前期主導的對外投資、付款、關聯交易等問題,涉嫌舞弊)。
600175
MDNY
1、子公司2019年度經營情況、資產狀況:無法對油氣資產、存貨等有形資產實施監盤、觀察等滿意的審計程序,對資產確認和計量、實際使用和損耗狀態等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2、油氣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600179
ATKG
1、以持續經營為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性;
2、違規擔保及訴訟事項;
3、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
4、收購股權事項:無法判斷收購價格的公允性;
5、比較信息延續至報告期的認定:部分財務指標與可比期間存在較大的偏差,且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釋,無法判斷該關聯方交易清單編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600215
CCJK
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上市公司被質押的定期存款的可回收性以及是否存在預期信用損失,無法確定是否還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對外擔保或負債。
600485
XWJT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未能有效運行致使未能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
2、與持續經營相關的多項重大不確定性。
600677
HTTX
1、無法判斷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是否適當;
2、無法就計提壞賬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及商譽減值準備的處理的合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600701
GDGX
1、無法判斷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是否恰當;
2、無法實施有效的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確定相關資產、負債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3、信用減值損失及擔保損失的預計缺少適當的客觀證據,無法就關聯方資金佔用的未來可收回性及違規擔保以及對原子公司借款提供的擔保可能形成的擔保損失獲取滿意的審計證據;
4、證監會已對公司立案調查,截至財務報告報出日調查尚未結束。
600891
QLJT
1、比較信息延續至報告期的認定,審計範圍受到限制;
2、對外擔保及訴訟事項;
3、財務報表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的恰當性。
600978
YHSH
無法判斷立案調查結果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程度;與貨幣資金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無法對已獲取的審計證據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評價;無法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評價;無法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無法判斷已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
603996
ZXKJ
1、關聯方資金佔用,未能獲取充分證據證明金額的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
2、無法判斷應收賬款及應收款項融資計提壞賬準備金額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3、無法核實其他應收款是否可收回,無法判斷其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是否合理;
4、無法核實預付賬款是否可收回,無法判斷預付賬款是否與公司經營相關,是否具有真實採購交易背景;
5、子公司存貨盤虧的真實性;
6、未能獲取充分證據,以判斷公司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
000408
ZGKG
1、關聯方資金佔用;
2、長期股權投資減值。
002535
LZZJ
1、無法判斷立案調查的結果對公司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
2、無法判斷對外擔保損失金額以及擔保損失的追償金額,以及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002586
WHGF
1、無法就公司解除違規擔保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存在的損失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2、無法就預計負債的充分性和合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3、無法判斷立案調查的結果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
4、無法就商譽減值準備的合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5、由於內部控制失效,無法就公司提供的關聯方關係和關聯方交易的準確性、完整性以及關聯方交易的商業實質、關聯方資金佔用等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002604
LLSW
1、持續經營的適當性;
2、對外擔保、對外資金往來、關聯方關係及關聯方交易;
3、重大財務報表項目的審計受到限制;
4、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最終結論。
002711
OPZW
1、違規擔保訴訟事項;
2、涉及大額往來款項,無法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大額往來款項的性質及其業務是否具有商業實質、與公司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以及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
300139
XCKJ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到達公司位於南非和加納的境外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審計工作。
300362
TXHJ
1、無法獲得充分、適當的證據以判斷公司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財務報表是否適當;
2、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判斷公司本年度對應收款計提的信用減值損失金額是否恰當;
3、無法對美國重要組成部分進行審計;
4、考慮到未回函金額的重要性,執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