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錢端案”14億逾期款有第三方接盤!收購對價為投資本金100%,接盤方3月剛成立
原創 齊金釗
14億元投資款逾期兑付,9000多名投資者苦等一年之後,招商銀行涉錢端平台一案有了進展:浙商資產旗下的第三方平台“杭州杭深”出面接盤,欲收購錢端投資者的相關債權。
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獲悉,杭州杭深已經完成第一期債權人登記,有投資人拿到了債權收購款,收購對價為投資本金的100%,但也有投資者對解決方案表示不滿和質疑。
記者瞭解到,目前關於招行錢端案的刑事、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而此前多地、多個部門出具的反饋意見顯示,招商銀行在與錢端平台合作過程中,涉及多項違規行為。
第三方平台“接盤”錢端投資人債權
“我們已經收到了大部分投資者的申報信息,在與投資者就兑付方案達成一致後,會在10個交易日內將債權收購款打到投資者賬户上。”杭州杭深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目前錢端投資者首批債權申報已經結束,公司會盡快彙總投資者信息,按照統一標準進行收購。
5月11日,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已經有部分投資者簽署了杭州杭深出具的對價收購協議,隨後收到了相關款項。
錢端平台債權申報文件
來源:錢端投資者提供
在投資者提供的一份電子協議截圖中,杭州杭深給出的收購報價為本金的100%。根據協議,投資者在參與債權轉讓申報後,杭州杭深將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然後與投資者簽訂對價協議。
今年4月以來,北京、山東、安徽等多地的投資者收到落款為“杭州杭深”的短信通知稱:現有專業機構發出公告擬收購您持有的債權,請登錄微信搜索“廣錢申報平台”小程序進行查詢。
來源:錢端投資者提供
在上述小程序首頁,一封“致錢端平台投資人的公告函”顯示,為協助錢端平台投資人尋求退出通道,經杭州杭深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研究決定,擬以市場化的方式收購各投資人持有的錢端平台的債權/產品權益。
招商銀行方面回應中國證券報記者稱,招商銀行之所以協助尋找第三方機構,以合法合規市場化的方式來收購投資人權益,是為招行客户負責和履行社會責任,為投資人良性退出多提供一個路徑。
招商銀行認為,以這種方式處置事件,投資人可以不必再等待漫長的司法程序處置贓款贓物,而是可以通過第三方資產處置公司實現快速變現,簡單地説,就是讓投資人更快拿到錢,拿到更多的錢。在此期間,招行也協調推動了政府相關部門,為方案的落地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並最終促成了這一市場化方案的推出。
債權收購的商業邏輯引人猜想
天眼查顯示,杭州杭深註冊日期為2020年3月23日,股東構成為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浙江浙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金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雖然有業內人士指出,臨時成立“杭州杭深”這樣的特殊目的載體(SPV)來進行不良資產處置是行業的慣例,但有一些投資者對第三方出面收購錢端債權的資質及商業邏輯表示質疑:一方面,這樣一家成立於今年3月份的公司來收購十幾億元的債權,讓人心生顧慮;另一方面,以本金100%的對價收購逾期債權,第三方平台根本賺不到錢,“事情有點反常,讓人難以置信。”
“我們懷疑是相關方面想通過債權轉移的方式來規避一部分法律責任。”一位投資者表示,在杭州杭深出具的協議中,有條款要求投資人在完成債權轉讓後,不再主張任何權益,撤回相關投訴。
來源:錢端投資者提供
對於這次收購背後的商業邏輯,杭州杭深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收購之前,他們對錢端平台的資產情況進行了盡調。同時,杭州杭深認為這次收購也是一次履行社會責任的機會,“我們希望早日幫投資人挽回損失。”
對於投資者質疑杭州杭深是否有能力承接規模十幾億元的債權,以及收購資金的來源,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果杭州杭深沒有按照對價協議支付款項,投資者的債權不會發生轉移。”
此外,招商銀行方面回應稱,如果投資人不接受此次收購,可以選擇繼續等待相關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審判結果。不過,這一過程通常需要較長時間。
投資者有人歡喜有人憂
2019年5月,招商銀行錢端案曝光。當時,錢端平台宣佈,涉及9000多名投資者約14億元投資款(含投資收益)無法按期兑付。今年4月,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表示,已對招行錢端項目負責人左創宏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此外,廣東、北京等多地的監管部門已經認定招商銀行在錢端案中存在違規行為。
如今,第三方出面收購債權,有機會拿回本金,錢端的投資者反應不一:
一部分已經完成債權申報的投資者,對這一兑付方案表示接受。
“相比很多P2P的受害者,我們能拿回本金已經很幸運。”有投資者表示,雖然損失了一年多的投資收益,但與其等待漫長的司法審判,不如“落袋為安”。
另一部分投資者在擔心兑付方案能否落地的同時,懷疑這是招商銀行為了儘快消除負面影響,為自己減輕監管處罰的補救行為。他們認為,在招商銀行沒有向投資者公開道歉並承認錯誤的情況下,投資者不應該放棄追償的權利。
招商銀行向投資者提供的錢端平台介紹
來源:錢端投資者提供
“不法行為就應受到懲處。”一位武漢的錢端投資者表示,她沒有參與此次債權的申報,當初拿出全家積蓄,從招商銀行渠道按照5%左右的年化收益買了近百萬元的理財產品,就是看中了銀行的品牌背書和穩健收益。如今放棄追償的權利,去接受債權轉讓,她不能接受。
還有投資者表示,銀行機構的違規行為在傷害自身聲譽的同時,也對他們的個人生活帶來衝擊。他們希望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監管、加快司法審判,進一步規範銀行機構的運作。
“這一年太煎熬了,我的生活因此發生了重大變化。”一位北京的錢端投資者説,她曾是招商銀行十多年的“金葵花”客户,在錢端平台投資了幾十萬元,還推薦親戚購買了上百萬元的錢端理財產品,沒想到最終原本號稱“招商銀行旗下”、“收益穩健”的理財產品竟然“爆雷”。
責任編輯:王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