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銀保監會1日公佈《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試行)》,表示將更加有效地運用監管政策手段,引導和督促商業銀行全面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融資面臨極大衝擊。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中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明顯提高,綜合融資成本明顯降低”的目標。
圍繞上述目標,《評價辦法》着眼於小微企業信貸供給“增量擴面”,提高首貸户、續貸、信用貸款數量,進一步健全完善敢貸、願貸、能貸機制等要求,設置專門指標,發揮監管評價“指揮棒”作用,督促商業銀行優化業務結構,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暢通政策傳導渠道,確保疫情以來各項穩企惠企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見效。
據介紹,《評價辦法》明確評價內容,並設置了標準化指標。提出以信貸服務為主、覆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全流程的評價指標,對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情況、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監督檢查情況等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有關方面將按照法人為主、上下聯動的原則建立監管評價組織機制,按年度實施評價。評價工作分為銀行自評、監管信息收集、監管初評、監管複審、評價結果通報、檔案歸集等環節,各環節均有具體職責分工要求;同時還將明確評價結果的運用方式,突出與相關政策措施的協同聯動,強化監管評價對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導向作用。
銀保監會稱,《評價辦法》整合了近年來該部門關於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一系列監管政策要求,形成“一張清單、差別權重”的多維度綜合化評價指標體系。各級監管部門將引導商業銀行主動對標《評價辦法》,每年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進行“深度體檢”,通過監管評價,引導和激勵商業銀行“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提升服務小微企業質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