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藝集團因對外提供財務資助合計8091.97萬元未審議、未披露,深圳市建藝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深交所監管函。
根據信息顯示,主營業務為建築裝飾設計與施工,主要為寫字樓、政府機關、星級酒店、文教體衞建築、交通基建建築等公共建築及住宅提供室內建築裝飾的施工和設計服務。
根據監管函信息顯示,2020年7月24日建藝集團披露《關於追認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稱,2016年7月1日,建藝集團與深圳市天聚誠實業發展有公司簽訂《業務支持協議書》,約定向其提供1900萬元的財務資助,實際提供的財務資助為1891.97萬元;2017年4月6日,建藝集團與廈門源生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借款協議》,向其提供6200萬元的財務資助。
上述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金額合計8091.97萬元,但建藝集團並未對以上財務資助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時隔三年才對外披露以上財務資助事宜。
對此深交所認為建藝集團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和《中小企業板規範運作指引》第1.3條、第7.4.2條、第7.4.3條、第7.4.9條的規定。
2020年一季度,建藝集團實現營業收入3.78億元,同比下降43.17%,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80.26萬元,同比下降達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