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7月3日,國際電信聯盟第十六研究組(簡稱ITU-T SG16)召開全體會議,來自中國、美國、德國、日本、韓國、巴西、瑞士、加拿大、英國等國家和世界衞生組織等國際組織的代表參加了此次為期一週的在線會議。
會上,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提出的ITU-T F.743.20 “Assessment framework for big data infrastructure(大數據基礎設施評測框架)”和ITU-T F.743.21 “Framework for data asset management(數據資產管理框架)”兩項標準正式凍結。上述兩項國際標準於2018年7月在ITU-T SG16斯洛文尼亞全體會議上正式立項,歷時2年經過多輪討論修訂,於本次會議提交報批並通過全會審議進入公示階段,即將正式發佈。
ITU-T F.743.20 “Assessment framework for big data infrastructure(大數據基礎設施評測框架)”
ITU-T F.743.20 “Assessment framework for big data infrastructure(大數據基礎設施評測框架)”主要定義大數據基礎設施的整體架構、服務方式以及各項技術能力。大數據基礎設施作為支撐大數據應用業務的核心服務單元,覆蓋數據接入、數據存儲、數據處理、數據應用、資源運維等大數據業務全生命週期。其服務能力和性能水平決定了實際場景中大數據應用的深度和廣度,採購及搭建大數據基礎設施成為企業大數據應用構建的首個環節。
當前大數據基礎設施仍以開源軟件為主,其運維、安全等配套服務能力以及性能水平與實際業務需求仍存在巨大鴻溝,同時基於開源軟件改造的種類繁多的大數據基礎設施商業版本良莠不齊,功能、性能、服務等能力均存在較大差異。應用大數據技術的組織和企業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來完成產品對比及選型工作。ITU-T F.743.20標準的輸出,對指導高效大數據基礎設施系統的設計與開發,促進大數據技術產品成熟,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
ITU-T F.743.21 “Framework for data asset management(數據資產管理框架)”
ITU-T F.743.21 “Framework for data asset management(數據資產管理框架)”主要定義數據資產的基本概念,梳理數據資產管理的需求,提出數據資產管理的框架。數據成為資產,已經是各個行業的共識,但如果對比實物資產,對數據資產的管理,還處於非常原始的階段。往往一個機構針對其數據資產類別和數量都缺乏全面瞭解,數據質量、數據安全、資產評估、資產交換交易等精細管理、價值挖掘和持續運營則更為薄弱,需要一個科學的框架去管理實踐。
數據資產管理一般通過活動職能和保障措施兩方面實現,活動職能涉及元數據管理、主數據管理、數據標準管理、數據質量管理、數據模型管理、數據安全管理、數據價值管理、數據共享管理等,保障措施指的是支持活動職能實現的輔助性組織架構和制度體系。ITU-T F.743.21標準結合實踐經驗,形成一個通用的數據資產管理框架和技術平台普適功能,這對於提升數據質量、增值數據價值、保障數據安全、完善數據標準、確保數據合規等方面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從而實現數據精細化管控和數據價值最大化。
上述兩項國際標準,是在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大數據技術標準推進委員會(CCSA TC601)相關研究和行業標準基礎上提出的。2015年起,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聯合華為、中興、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中國電信、聯通大數據、新華三、星環、中軟國際、東方金信、四方偉業、數夢工場、南大通用、聯想、數語科技等50多家單位共同制定大數據產品測試、數據管理和流通等40餘項標準,得到了國內產業界的廣泛認可。
本次兩項大數據國際標準的正式凍結,標誌着我國大數據基礎設施技術研發和數據資產管理能力得到了國際認可,是我國大數據領域對國際標準化研究的重要貢獻,也為我國大數據技術、產品和服務走出國門開闢了道路。
關於ITU-T SG16
ITU-T SG16是國際電信聯盟標準化局非常活躍的研究組,主要研究領域為多媒體與e-Services。目前,SG16的研究範圍覆蓋了視頻與音頻處理與壓縮編碼、視頻監控、內容分發、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眾多熱點標準化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