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國際市場能源價格上漲,國內電力、煤炭供需持續偏緊。
眼下北方供暖季將至,在10月20日國新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就國資央企在能源保供穩價問題進行了回應。
10月15日國資委出台了中央企業今冬明春保供考核獎懲辦法,把保供完成情況納入有關中央企業考核範圍。辦法遵循激勵約束並重原則,一方面對落實保供責任不到位,沒有完成保供任務的企業要進行考核扣分,對發生違反電網調度指令,機組非計劃停運、機組出力沒有達到電網要求等事件的企業,予以降級。對能源供應保障工作不力,發生重大安全、民生責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並且嚴肅追責,相應扣減年度薪酬。另一方面,對保供貢獻突出的企業給予考核加分獎勵,同時對因保供影響當期經營業績,在考核指標清算中予以剔除。在工資總額清算和工資總額預算核定中予以考慮,充分調動中央企業保供積極性。
彭華崗介紹,9月27日以來,中央企業煤炭日均產量增長超過8%,累計新開臨停燃煤機組302台,啓運容量1.2億千瓦,淨增加容量3361萬千瓦,電煤庫存平均可採天數比9月27日增加2.8天。其中,東北地區電煤庫存平均可用天數比9月27日增加7.9天,可用天數低於7天的電廠已經全部清零,電力供應充足穩定,沒有再發生拉閘限電事故。
此外,為了進一步發揮國有企業在保供工作中的支柱作用,最近國資委又研究起草了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工作的緊急通知,督導地方國資委壓實地方國有企業主體責任,在當前保供形勢嚴峻的關鍵時刻要全力增產穩供擴銷,為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