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銀行卡明明在自己手中,裏面的錢卻不翼而飛。”以往經常有類似事情發生,但銀行卻表示責任不在自己。
如今,最高法明確了!未來用户銀行卡真遭盜刷,並證明自己無責,可向銀行索賠!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根據《規定》第七條:
“發生偽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借記卡持卡人基於借記卡合同法律關係請求髮卡行支付被盜刷存款本息並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發生偽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於信用卡合同法律關係請求髮卡行返還扣劃的透支款本息、違約金並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髮卡行請求信用卡持卡人償還透支款本息、違約金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不管是借記卡還是信用卡,如果遭遇了盜刷,持卡人可向銀行(髮卡行)索賠損失;銀行需支付借記卡被盜刷的存款本息;信用卡因盜刷被扣劃的透支款本息、違約金,銀行亦需返還給持卡人。
當然,這是有前提的,必須是真的遭遇了盜刷,向銀行索賠前需要進行舉證。
根據《規定》第四條:
“持卡人主張爭議交易為偽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的,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書、銀行卡交易時真卡所在地、交易行為地、賬户交易明細、交易通知、報警記錄、掛失記錄等證據材料進行證明。”
“髮卡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主張爭議交易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者其授權交易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髮卡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交易單據、對賬單、監控錄像、交易身份識別信息、交易驗證信息等證據材料進行證明。”
《規定》還要求,人民法院應當全面審查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結合銀行卡交易行為地與真卡所在地距離、持卡人是否進行了基礎交易、交易時間和報警時間、持卡人用卡習慣、銀行卡被盜刷的次數及頻率、交易系統、技術和設備是否具有安全性等事實,綜合判斷是否存在偽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規定》,持卡人對銀行卡、密碼、驗證碼等身份識別信息、交易驗證信息未盡妥善保管義務具有過錯,髮卡行主張持卡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持卡人未及時採取掛失等措施防止損失擴大,髮卡行主張持卡人自行承擔擴大損失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所以説,用户也需要對自己的銀行卡、密碼、驗證碼等身份識別信息、交易驗證信息妥善保管好,在遇到盜刷要及時進行掛失,否則一些損失是需要自己來承擔的。
最後需瞭解下,《規定》的偽卡盜刷交易,是指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刷卡進行取現、消費、轉賬等,導致持卡人賬户發生非基於本人意思的資金減少或者透支數額增加的行為。
網絡盜刷交易,是指他人盜取並使用持卡人銀行卡網絡交易身份識別信息和交易驗證信息進行網絡交易,導致持卡人賬户發生非因本人意思的資金減少或者透支數額增加的行為。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