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日前發佈。《意見》強調,要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創新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以居家養老為基礎,通過新建、改造、租賃等方式,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進一步規範發展機構養老,各地要通過直接建設、委託運營、購買服務、鼓勵社會投資等多種方式發展機構養老。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
中國政府官網截圖
中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26402萬人,佔18.70%,相比10年前上升5.44個百分點。這意味着,老齡化已成為今後一段時期中國的基本國情,如何養老也將成為中國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要挑戰。
在現實情況下,《意見》中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以承擔養老義務,必然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這其實是根據中國國情,在居家養老基礎上提出的一種順應中國人生活方式和倫理特點的做法。要實現這樣的養老,目前主要取決於兩個要素,一是意願,二是條件。
在意願上,分兩方面,一是子女的意願,二是老人的意願。某機構正在進行的調查表明,58.51%的成年子女表示願意,而10.92%的父母表示願意。這意味着,子女希望與父母同住來養老的意願遠大於父母。
另一方面,不願意的子女為17.10%,不願意的父母佔13.47%,可見,不願意與成年子女住在一起的老人更多。這涉及到與子女同住的條件和其他難處。經濟社會的發展早就打破了中國人四世同堂、共同居住的傳統生活方式。據上述調查,有34.27%的人認為生活方式不同是子女和父母無法居住在一起的首要條件。
子女與父母的生活方不相同,加上婆媳關係、翁婿關係等因素,以及現代房屋設計大多是小而獨立的户型,導致三代同住可能會有不小的矛盾,所以子女成家後與父母同住已不是主流生活方式。在此情況下,就近與父母居住可能是一種更好的方式,即保持“一碗湯的距離”,雙方既可各自獨立,又能相互照顧。
但是,這種居住條件意味着雙方都要有獨立的住房。現階段,子女買一套住房都可能面臨巨大壓力,能實現父母和成年子女就近居住的家庭並不多,上述調查也表明有29.52%的人表示無法擁有合適的住房。這顯然是一個較大的難題。因此,需要在住房政策和房價上進行調整,有利於家庭買得起或易於租住兩套房,才能滿足成年子女與父母就近居住的養老條件。
除了生活方式差異及獨立住房問題,異地工作也是子女與父母難以實現同住或就近居住的因素,這幾大難題都需創造條件來解決。但不管怎樣,成年子女與父母同住或就近居住是家庭養老的一個分支,值得嘗試。
另外,在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的條件達不到的情況下,更需要居家養老,即以現有的老人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專業化服務為依靠,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這也是居家養老更重要的途徑。
要實現以家庭為基礎和讓成年子女照顧老人的養老目標,應建立和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同時還需創造更多條件,例如對與老人共同居住的人給予補助和租房便利,以及優惠買房價格和税收。當然,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也有利於加強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和保障,完善從專業機構到社區、家庭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責編:嶽沛 編輯:高羽桐
來源:光明網 作者:張田勘 原標題:《子女與父母就近居住:有利於養老但需創造條件》 頭圖來源:@新華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