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國環境記協與北京化工大學在京發佈《中國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評價報告(2019年度)》(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在滬深股市上市的3939家企業中,2019年已發佈相關環境責任報告、社會責任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有效樣本企業共1006家,僅佔所有上市公司數量的25.54%,比2018年的增加了78家。其中,滬市607家,佔滬市總市值的69.60%;深市399家,佔深市總市值的44.27%。
2015年9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2017年原環保部和證監會共同簽署了《關於共同開展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協議》,指出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在落實環境保護責任方面責無旁貸,建立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也是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的重要制度、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新舉措。
此份《報告》是中國環境記協與北京化工大學連續第八年向社會發布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狀況。
《報告》指出,發佈報告的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水平有所提升披露指數總體平均得分約為33.44分,相比2018年指數分數提升7.42%,但企業污染排放披露情況仍處於較低水平。
已發佈報告的1006家上市公司中,屬於國家級重點監控企業的有84家,總體平均得分為40.9,各項指標得分均高於總體企業平均得分。
值得關注的是,多家上市公司由於環保問題被生態環境部通報和處罰,但該類信息卻未披露在企業官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其他相關環境報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