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保監會:將穩妥有序組織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8月12日,銀保監會官網消息,近日央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險公司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核心要素、發行管理等規定,自2022年9月9日起實施。

根據《通知》,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是指,保險公司發行的沒有固定期限、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在持續經營狀態下和破產清算狀態下均可以吸收損失、滿足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資本補充債券。並提出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不得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發行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應當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當觸發事件發生時,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應當實施減記或轉股。

在贖回方面,保險公司發行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贖回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的,不能贖回;支付利息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的,當期利息支付義務應當取消。保險公司無法如約支付利息時,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投資人無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對保險公司實施破產。

下一步,央行、銀保監會將穩妥有序組織保險公司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發行,持續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同時持續加強對保險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督管理,提升保險公司防範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央行、銀保監會:將穩妥有序組織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圖片來源:銀保監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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