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基金觀察」匯添富FOF業績墊底:全倉自家產品 信披合規性存疑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財經

編者按:

作為基金中的基金,FOF基金以風險再分散、降低波動性等優點,近年來受到基民青睞。

但是,近期一些FOF基金大幅回撤,淨值深度下跌,並沒有起到分散風險的作用。造成這種情況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某些FOF產品存在較為嚴重的“自產自銷”行為,高比例甚至全倉持有自家基金公司的產品。

肥水不流外人田固然對基金公司有利,收取管理費的同時,還能夠幫助旗下其他產品做大規模。但FOF基金持倉過分集中於基金管理人自家旗下的產品,這樣的投資策略是否合理?運行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值得投資者甚至監管部門關注。

本篇為“FOF基金回撤研究”系列的第一篇,研究的主要產品為“匯添富核心優勢三個月混合FOF”。

本系列研究將對回撤幅度較大、存在潛在合規風險或單位淨值跌破1元的FOF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逐家分類梳理。

麪包財經的研究發現,匯添富、富國基金、海富通、中融等基金管理公司的多隻FOF產品近期回撤幅度較大、單位淨值跌幅顯著。其中,匯添富和富國基金深度回撤的FOF產品數量較多。

圖1:2022年初至今FOF產品業績情況

回撤榜前幾名的基金公司不乏規模位居行業前列、歷史業績較為優秀的頭部基金管理公司。產品淨值大幅回撤僅僅是因為整體市場環境不佳?

研究相關產品的持倉後發現,重倉甚至全倉持有自家公司旗下產品,或許是相關FOF產品風險分散不足、抗回撤能力較差的重要原因。

匯添富核心優勢三個月混合FOF:回撤明顯、今年以來業績墊底

匯添富核心優勢三個月混合FOF(基金主代碼:008169,以下簡稱“核心優勢”)是匯添富旗下比較重要的產品,由匯添富公司副總經理、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袁建軍擔任基金經理。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20年4月26日,成立至今接近兩年。

圖2:匯添富核心優勢三個月混合FOF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匯添富核心優勢FOF表現欠佳,淨值回撤較大,收益率在FOF基金中排名墊底。

圖3:匯添富核心優勢三個月混合FOF主要信息

公開的數據顯示,2022年初至一季度末,該產品淨值下跌18.17%,跑輸業績比較基準8.7個百分點,收益率在FOF基金中排名墊底。52周最大回撤29.72%,回撤幅度位居同類產品前列。

圖4:截至2022年3月31日一年內匯添富核心優勢FOF及同類基金最大回撤

匯添富是一家規模位居行業前列的頭部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於2005年2月,擁有超過15年的歷史,人才濟濟。由該公司副總經理兼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親自擔任基金經理的FOF產品今年表現為何如此糟糕?為何在同類產品中墊底?

《匯添富核心優勢三個月混合FOF2021年年度報告》中稱:“從2021年全年來看,我們較好的堅持了‘策略相對分散、精選優質基金’,不斷通過自下而上的基金精選在全市場範圍內優中選優,持續動態優化組合;但沒有很好的堅持‘風格相對均衡’,導致了2021年春節後短期內較大幅度的回撤。”

該FOF基金真的堅持了“策略相對分散、精選優質基金”?淨值大幅回撤真的是因為沒有堅持“風格相對均衡”?

翻閲年報中該產品的持倉數據發現,這背後或許有着更深層級的原因值得探討。

所持基金均為“自家”產品,風險分散不足

梳理匯添富核心優勢FOF所持倉的基金產品發現,截至2021年末,其所持倉的22只基金均為匯添富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產品。

圖5:2021年末匯添富核心優勢FOF持倉情況

在匯添富核心優勢FOF的重倉基金中,匯添富盈泰混合年內復權單位淨值下跌18.54%,最大回撤22.42%;匯添富逆向投資混合年內復權單位淨值下跌22.53%,最大回撤25.05%。

圖6:2022年一季度匯添富核心優勢FOF前五大重倉基金業績情況

翻查該FOF基金歷史信披資料,重倉自家基金產品的情況不僅存在於2021年四季度末。2021年三季度末,該產品前10大持倉均為匯添富旗下產品,“屬於基金管理人及管理人關聯方所管理的基金”。

再往前,2020年基金年報顯示,2020年末所持的20只基金也均為匯添富旗下產品。

圖7:截至2020年末匯添富核心優勢FOF持倉情況

梳理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情況,近期表現較好的FOF基金中,集中持有自家旗下基金產品的情況並不多見。

在同類FOF基金中,東方紅欣和平衡配置兩年持有、浦銀安盛睿和優選3個月持有混合FOF近期表現相對錶現較好。截至3月31日的一年內,東方紅欣和平衡配置最大回撤、年化波動率分別為7.3%、3.95%;浦銀安盛睿和優選最大回撤、年化波動率分別為8.08%、5.11%。

據2021年年報,浦銀安盛睿和優選所持倉的31只基金中,僅3只為自家管理的基金產品;東方紅欣和平衡配置所持倉的79只基金中,僅11只是自家旗下基金產品。

言行不一,基金年報信披是否合規

誠然,基金合同對FOF持有基金管理人旗下產品的比例並無明確限制,從這個意義上講,即便是該產品所持基金全部都為自家產品也未必違反基金合同。但是,這種做法未必合理,也未必合規。

翻查該基金的信披資料,信披內容合規性值得商榷。匯添富核心優勢FOF在2021年報中稱“不斷通過自下而上的基金精選在全市場範圍內優中選優”。其中明確指出要在“全市場範圍內”優中選優。

如上文所述,該FOF基金2020年末和2021年末所持有的基金均為匯添富自家的產品。難道“全市場”僅限於匯添富自家的產品?亦或是該FOF基金確實曾經持有過其他基金公司的產品年底前換倉了?

無論如何,對於持倉集中於“屬於基金管理人及管理人關聯方所管理的基金”的FOF而言,在年報中使用“在全市場範圍內優中選優”這一表述,真實性和合規性都值得商榷。

匯添富旗下存在“高自持”現象的FOF產品不止核心優勢一隻,市場上存在類似行為的基金公司也不止匯添富一家。

FOF基金在合理限度內持有自家產品並不違規,但長期集中、甚至全部持有基金管理人自家旗下產品導致淨值大幅回撤、投資人利益受損,相關操作的合理性與合規性均值得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