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業績造假處罰落定!科迪乳業董事長被罰90萬元,且十年不得入市

三年業績造假處罰落定!科迪乳業董事長被罰90萬元,且十年不得入市

科迪乳業虛增業績一事已經迎來宣判。

9月21日晚間,科迪乳業發佈公告稱,9月16日,其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證監局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21〕1號和《市場禁入決定書》〔2021〕1號。因涉嫌虛增利潤、信披違規等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對科迪乳業罰款60萬元,其董事長則被罰90萬元,且10年不得進入證券市場。

根據時間線,科迪乳業於2019年8月16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根據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截至當前,該案件已畫上句號。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今日,已經有不少證券律師發出投資者索賠啓動信息。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表示,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損失等。“根據司法解釋,暫定: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8月16日期間買入科迪乳業股票,並在2019年8月17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收行政處罰書

事實上,在此前的9月8日,科迪乳業已經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對此,厲健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科迪乳業9月8日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簡單來説就是處罰預告,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而9月16日收到的相關決定書,屬於正式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厲健一併表示,對投資者而言,依據正式處罰決定起訴,不但符合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的前置程序要求,同時也意味着索賠打官司取得關鍵有利證據。

事實上,從預告到正式處罰下達,僅僅過去了不到兩週時間。根據昨日晚間的公告,經查明,科迪乳業存在多項違法事實。

首先,科迪乳業《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6年,其虛增收入3.3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8億元;2017年,其虛增收入2.10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864.13萬元。2018年,其虛增收入2.9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3億元。

此外,科迪乳業未按規定履行2016年至2019年有關臨時信息披露義務,《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一方面,2016年至2019年,科迪乳業在未經過決策審批程序或授權程序的情況下,向控股股東科迪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未按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未在《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構成重大遺漏。另一方面,2017年至2019年,科迪乳業在未經過決策審批程序或授權程序的情況下,向科迪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未按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未在《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構成重大遺漏。

根據科迪乳業的公告,2019年科迪乳業累計向科迪集團及其關聯方轉出資金67.67億元,當期僅轉回47.92億元。

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指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及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説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監管部門指出,時任科迪乳業董事長的張清海作為科迪乳業的實際控制人之一,其行為已同時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行為。

依據規定,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作出了多項決定,包括責令河南科迪乳業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張清海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此外,其他相應的負責人也被給予了警告以及處以了相應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還指出,張清海的違法行為惡劣,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依據相關規定,其決定:對張清海釆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大股東佔用資金仍待清償

科迪乳業位於河南,為一家區域性乳企,其主要產品包括常温滅菌乳、調製乳、含乳飲料、乳味飲品和低温巴氏奶、發酵乳等液態乳製品。近年來,其銷售市場已從之前主要集中在豫魯蘇皖地區逐漸發展為全國市場。科迪乳業曾推出小白奶,後者由於包裝簡約、設計清新,一度成為網紅產品。

但在過去幾年,其遭遇了多方問題。2019年8月初,科迪乳業被曝拖欠奶農奶款。當時,多名科迪乳業的奶農曾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證實了相應的事項。除了拖欠奶農奶薪,科迪乳業還被指還拖欠工人工資。此後,深交所要求科迪乳業對媒體報道的具體內容進行全面核查,並説明媒體道所述事項是否全部屬實。

在2019年年報公佈後,2020年7月14日,科迪乳業曾舉行了網上業績説明會,在這一會議上,其此前的拖欠奶農款項、遭證監會調查以及控股股東佔用資金等事備受關注。彼時,科迪乳業相關負責人回覆稱,公司已經積極採取措施化解遺留奶農問題,且已基本全部恢復正常,原奶供應價格恢復正常區間。

當時,對於未來的經營發展計劃,科迪乳業表示將通過轉變發展思路,增強造血功能,增強持續盈利能力。此外,其還將通過優化組織架構、非生產性人員、車輛等費用,加強新品研發和市場網絡建設,加強生產經營計劃與控制,提升生產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從業績端來看,2020年,科迪乳業營收4.76億元,同比減少15.85%;淨利潤為-12.73億元,虧損額同比擴大627.72%。科迪乳業曾對淨利潤大幅下滑進行解釋,稱主要原因為年內其他應收科迪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款項未能及時收回計提信用減值損失9.33億元及對外擔保計提預計負債2.72億元所致。

今年上半年,科迪乳業的業績似乎有所好轉。8月29日,科迪乳業發佈2021年半年報,報告期內其營收、歸母淨利潤分別增長44.77%、113.86%。9月13日,科迪乳業在投資者互動平台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今年二季度的報表,合法真實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此外,2020年12月,科迪乳業曾披露《關於控股股東被申請破產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指出公司控股股東科迪集團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事項已獲得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科迪乳業方面表示,科迪集團如果成功實施破產重整,將有利於改善控股股東資產負債結構,有利於為科迪集團引入戰略投資者,也有利於公司穩定健康發展。

科迪乳業曾在8月2日披露的關於公司2020年度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公告中指出,科迪集團破產重整正在依法有序推進,經多輪磋商已與意向投資人達成意向:參與科迪集團重整,並幫助解決其欠科迪乳業款項問題。據稱,科迪集團有較強的償還意願和行動,一直積極協調第三方以承債方式償還,且已取得明顯效果,已償還1.32億元,預計2022年4月30日前科迪集團將以承債、資產和現金方式完成清償。

科迪乳業曾在2020年年報中指出,經公司自查並向控股股東科迪集團核實,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科迪集團累計佔用公司及子公司資金18.65億元(因關聯方佔用資金數額確認過程較為複雜,具體金額以證監會調查結果為準)。

記者:王敏傑

編輯:馬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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