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自己信任的保險業務員代為購買保險理財,本以為老年生活可以更有保障,沒想到大半輩子的積蓄都打了水漂……
事情要從2004年説起,杭州年逾六旬的趙阿姨聽説兒子的同學朱某在某人壽保險公司做業務員,便把錢交給朱某,委託他幫自己購買兩份該公司的分紅保險產品,繳費年限為10年,總保費47160元。
過了兩年,趙阿姨詢問朱某該保險產品的收益情況。朱某説收益不怎麼樣,但是公司最近有一個好項目,年利率高達10%,非常值得購買。
在朱某的極力推薦下,趙阿姨便加購了另一款儲蓄理財產品。
自那時起,趙阿姨就陸續將銀行的定期存款取出,有時還會湊一些身邊的現金,交給朱某用來繳納保費或購買理財。每次朱某都會提供一張對賬單或理財憑證給她。
從2004年至2020年,趙阿姨一共交給朱某本金、保費共計79萬餘元,收到理財收益19萬餘元。
2020年的一天,趙阿姨忽然收到催債電話,説是朱某欠了很多錢,聯繫朱某後,朱某卻説這是詐騙電話,讓趙阿姨不要相信。
趙阿姨起了疑,如果朱某真的負債累累,那自己這麼多年交給他的錢會不會也出問題呢?她將此事告訴了兒子,趙阿姨兒子查看了這些年來所有的單據,感覺不太對勁。
兩人便聯繫了這家保險公司的客服,將單據拍照,核實真偽。第二天得到反饋才知,朱某竟然早已於2004年離職,這些單據都是假的,上面的公章並不存在,所謂的高收益理財產品也是朱某虛構的。
原來,朱某以前在公司上班時偷偷留存了空白對賬單,私刻了假印章,偽造了保險單和理財憑證。
朱某多年來沉迷於投機炒作,他將收到的錢都用於高槓杆炒股以及炒期貨、原油、貴金屬等,虧損嚴重。然而賭徒心理作祟,朱某不願意就此罷手,2012年起他開始借網貸、套信用卡,資金窟窿越來越大。
從趙阿姨那裏騙得的錢並不足以彌補虧空,朱某將同樣的套路用在了50多歲的周阿姨身上。2014年,朱某新入職了另一家保險公司,因為業務接觸到了周阿姨。
他偽造理財合同,支付高額“理財利息”騙取信任,有時還會以公司要求完成業績為由,假裝慷慨大方地先替周阿姨把錢“墊上”,趁機增加其投資金額。
周阿姨將錢款按朱某要求轉到了他的私人賬户上,先後與朱某簽訂了三份理財合同,投入全部積蓄共計116萬餘元,得到返還“利息”35萬餘元,其餘錢款全部被朱某用於償還貸款。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1萬餘元。近日,經拱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0元。
檢察官提醒
購買保險或理財產品
請通過正規途徑辦理
確保資金轉入保險公司賬户
面對高利誘餌不動心
面對熟人熱心勿輕信
以免落入詐騙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