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郭鐵)7月12日,上交所向安井食品下發監管工作函,就公司信息披露和董事、高管買賣股票相關事項明確監管要求。
安井食品未在此次公告中提及具體事由,據其對媒體答覆,監管工作函與安井食品此前發行可轉債、股東減持導致股東權益被動稀釋有關。“披露晚了一些,正常應該是在可轉債收盤之後就進行披露。”
安井食品7月2日發佈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因發行5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安井轉債”並實施轉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發行9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安20轉債”並實施轉股,以及董事長劉鳴鳴因個人資金需求減持,導致福建國力民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劉鳴鳴累計權益變動比例達到5%,達到信息披露標準。
本次權益變動後,國力民生持有安井食品股權比例由43.14%降至38.13%;劉鳴鳴持股比例從12.64%降為 6.34%。安井食品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新京報記者 郭鐵
編輯 李嚴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