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紮實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各項工作”。這體現了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負責任大國擔當,也為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綠色金融立體發展體系初步形成
當前,我國綠色金融取得哪些成就?碳中和背景下,下一步推進綠色金融發展有哪些舉措?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表示,我國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綠色金融立體發展體系。綠色金融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有效帶動我國綠色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
截至2020年末,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約12萬億元,存量規模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超過8000億元,居世界第二。同時,我國綠色金融資產質量整體良好,綠色貸款不良率遠低於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綠色債券尚無違約案例。
此外,我國已成為全球綠色金融發展的風向標,且擁有了相當大的國際引領力。目前,我國已穩步推進了1項國際標準、1項國家標準、5項行業標準、4項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標準的制定,這些標準成為全球範圍內規範綠色金融業務發展的重要參考。
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創新項目傾斜
陳雨露表示,人民銀行初步確立了 “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思路。所謂“三大功能”,主要是指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三大功能。一是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源向低碳項目、綠色轉型項目、碳捕集與封存等綠色創新項目傾斜。二是通過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綠色和棕色資產風險權重調整等工具,增強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能力。三是推動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碳期貨等衍生產品,通過交易為排碳合理定價。
此外,陳雨露表示,為發揮好這“三大功能”,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一是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二是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三是逐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四是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五是積極拓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空間。
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前景光明
陳雨露指出,我國一直以來都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堅定支持者和倡導者,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也具備一定的領先優勢。考慮到國際政治經濟領域的一些新變化,以及國際社會對綠色金融更為積極的立場,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的未來是光明的。應該抓住機遇,利用好現有的優勢,更加積極與各方開展合作,充分挖掘綠色金融發展潛力,助力我國和其他國家共同實現各自的碳達峯碳中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