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新規下部分“踩線”銀行股承壓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 羅逸姝
1月5日,銀行板塊繼續調整,多隻個股跌幅超4%。業內人士指出,近兩日銀行板塊調整或與此前發佈的房貸新規有關,部分銀行房貸佔比超出規定上限,亟待控制房貸增量或壓降存量。不過長期來看,此次對於房貸集中度的管控有助於銀行降低風險敞口、優化貸款結構,行業基本面向好趨勢不改。
銀行板塊顯著調整
2021年前兩個交易日,銀行板塊出現明顯調整跡象。同花順數據顯示,截至1月5日收盤,銀行板塊內23只個股飄綠,鄭州銀行、興業銀行日跌幅在4%以上。從近兩個交易日來看,申萬一級銀行業指數累計下跌3.06%,成都銀行兩日下跌11%,興業銀行、杭州銀行兩日跌幅超過9%。
有分析人士指出,部分銀行股承壓或與近日監管部門下發的房貸新規有關。2020年12月31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上限。《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對佔比超標的銀行設置2年或4年調整過渡期。
按照《通知》要求,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上限分為五檔:中資大型銀行分別是40%和32.5%;中資中型銀行分別是27.5%和20%;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分別是22.5%和17.5%;縣域農合機構分別是17.5%和12.5%;村鎮銀行分別是12.5%和7.5%。
《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同花順數據顯示,以2020年中報數據作為參考,近日深度調整的上市銀行大都涉及房貸餘額佔比“超標”。以近兩日跌幅最大的成都銀行為例,2020年中報顯示,其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為662.09億元,佔貸款總額比值達到26.02%,遠超其所屬的第三檔中資小型銀行上限。而據中金公司統計,目前35家上市銀行中,超過10家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或房地產貸款佔比超出上限。
行業基本面穩中向好
業內人士指出,這一舉措有助於銀行降低風險敞口,優化貸款結構,且長期來看對於銀行的規模增長影響有限。
浙商證券表示,對於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佔比限額進行管理,有助於銀行降低風險敞口,防範金融風險。限額不僅可以降低單一銀行房貸風險敞口,有助於防範金融風險,降低地產市場波動對銀行的衝擊,還助於優化銀行貸款結構。
還有機構指出,此次屬於結構調整而非信用收緊,對銀行規模增長影響有限。中銀證券表示,從統計的“超標”銀行來看,大行更需對按揭貸款進行整改,大部分超標的中小型銀行更多體現在對公房地產貸款領域。實際上,此次監管是結構的調整而非信用的收緊,預計“超標”銀行將調整自身信貸結構,因此對銀行整體規模擴張影響有限。
不過,銀行之間仍存在差異化影響。光大證券指出,目前金融機構按揭貸款整體佔比大致在20%左右,總體穩定。但由於不同銀行貸款存量佔比存在差異,其未來貸款增長結構或受到一定影響。此外,根據《通知》要求,即便佔比較低的銀行,未來也不太存在大幅提升房地產貸款、按揭貸款的可能。
因此,部分“超標”銀行需要對2021年資產配置作出新安排。光大證券預計,除支持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外,中小銀行下一階段發力的重點可能在非按揭其他零售業務,包括信用卡、綜合消費貸款、場景化金融等。
此外,考慮到實際執行層面並非“政策急轉彎”,且上市銀行“超標”個體數有限,機構普遍認為,此次整改壓力可控,銀行板塊2021年的收益表現仍然可期。
此前兩部門在答記者問時就表示,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對於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根據《通知》,2020年12月末,對於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在2個百分點以內的調整過渡期為2年,在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調整過渡期則為4年。
中銀證券表示,此次監管要求下,上市銀行超標個體數目有限,整改壓力可控。在經濟穩步復甦以及銀行板塊具備高估值安全墊(對應2021年市淨率為0.74x)的背景下,仍看好銀行板塊2021年絕對收益表現。國信證券也認為,《通知》的出台是對此前房地產相關監管導向的制度化,對行業基本面實質性影響有限,銀行板塊的調整更多是情緒層面的反映,目前行業基本面穩中向好,估值處於歷史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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