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保險2宗違法遭央行罰80萬 副總裁等3人遭罰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4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9月11日報送的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福銀罰字〔2020〕52號)顯示,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户交易記錄。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處80萬元罰款。
福州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福銀罰字〔2020〕48號)顯示,皮立(時任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對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保存客户交易記錄。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處4萬元罰款。
福州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福銀罰字〔2020〕58號)顯示,邱高亮(時任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福建分公司總經理)對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處3萬元罰款。
福州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福銀罰字〔2020〕47號)顯示,魯旭東(時任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車險部總經理)對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保存客户交易記錄。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處4萬元罰款。
海峽金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峽保險)於2016年8月23日獲批開業,是福建首家國有法人的全國性保險公司,總部設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海峽保險是由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聯合福建發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豪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泉州鴻星投資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國有及民營企業發起設立,首期註冊資本15億元,其中國有資本佔比80%。海峽保險除經營機動車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船舶保險、貨運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農業保險等業務外,還將在條件成熟時逐步開展信用保證保險、特殊風險保險、投資型保險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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