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交所披露《關於對北京信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靖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2021〕44 號)顯示,*ST信威(原信威集團)被公開譴責,另有9名時任高管被點名。
圖片來源:上交所
上交所指出,經查,*ST信威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方面主要存在五方面違規行為:
一是未及時披露買方信貸擔保對象的經營變化風險情況和鉅額資金被劃扣風險情況;二是公司及業績承諾方未按期完成重組標的資產的減值測試;三是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四是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五是未及時披露重組標的資產股權被凍結重大信息。
責任人方面,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靖作為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和重組業績預告承諾方,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和重大事項決策,未能確保公司依法合規運營,對公司的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餘睿作為公司財務管理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王錚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時任董事蔣伯峯、程宗智、高全治,時任獨立董事王湧、羅建鋼、劉辛越,未能履行董事應盡的忠實、勤勉義務,對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負有責任。時任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羅建鋼還應對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負責。
上交所決定:對北京信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靖、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餘睿、時任董事會秘書王錚予以公開譴責;
公開認定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靖10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公開認定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餘睿3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上述情形屬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第14.3.1條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ST信威股東户數為120715户。(來源:中新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