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孫肅博 7月25日,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新增一則法院公告。案件原告為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被告為哈爾濱市勝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大連新興水工工程公司、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案由系票據糾紛,審理法院為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
公告顯示,原告渤海銀行請求被告一二共同支付其商業承兑匯票金額1,105,919.34元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逾期利息14,059元,共計1,119,978.34元;請求被告一二自2022年4月1日起至商業承兑匯票金額全部清償之日止,按照LPR計算共同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請求被告三對上述請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據樂居財經查閲,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6月24日,法定代表人為趙長龍,註冊資本為393979.6387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諮詢服務等。該公司是中國恆大的下屬控股企業,是集團的地產業務主體。
據企查查,恆大地產集團共涉及司法案件3874起,有被執行人記錄111條,被執行總金額2337772.57萬元;有限制高消費記錄10條;有終本案件記錄3條,未履行總金額219.02萬元。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