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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的通知》,從嚴格規範髮卡營銷行為、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等多個方面對信用卡業務進行了規範。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與客户訂立信用卡合同時,對收取利息、複利、費用、違約金等條款應當嚴格履行提示或者説明義務,並以明顯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針對信用卡分期業務,統一採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業務資金使用成本,不得誘導過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利息和收費。
銀保監會創新部副主任 蔣則沈 :在新的要求下,零利息、零利率這種提法,都是不符合規定的,必須用統一的利息方式,清晰、準確、全面、及時地展現給持卡人,展示給消費者。
在額度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銀行合理設置單一客户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上限。在授信審批和調整授信額度時,應當扣減客户累計已獲其他機構信用卡授信額度。在發放學生信用卡時,應當事前落實第二還款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