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產訊 17日晚間,信達投資對外披露稱,5月20日,北京二中院向信達投資送達涉及金博大城房地產經營合同糾紛相關法律文書。信達投資為被告方,大商股份鄭州商業投資為原告方。涉案金額約為9.24億元。
根據公告披露顯示,大商股份訴訟請求主要涉及7個事項。
判令解除大商與信達投資之間的項目合作特別協議;判令信達投資返還項目轉讓費7500萬元、費用及利息389.48萬元;
判令信達投資賠償大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實際支付的租金差價損失約2.22億元;
判令按照市場價格退還大商購買經金博大城擴建項目加建商場部分受到影響的金博大城商務樓3號樓、1號樓的12套房產,暫計2300萬元;
判令信達投資接受大商為金博大城擴建項目而取得的14.92畝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市場價值暫計4億元;
判令信達投資賠償大商為金博大城擴建項目開發建設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和預期可的利益損失,數額暫計2億元;
判令信達投資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以上涉及金額暫計約為9.24億元。
信達投資稱,該等訴訟執行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正常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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