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證監會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説明書》(簡稱《招股説明書準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9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等5件信披準則進行了修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起草説明,《招股説明書準則》要求發行人緊扣板塊定位,強調創業板企業特色信息披露。準則要求發行人在“概覽”、“業務與技術”部分,充分披露發行人自身的創新、創造、創意特徵,科技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和新舊產業融合情況。同時要求發行人特別提示創業板企業創新投入大、新舊產業融合成功與否存在不確定性、尚處於成長期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風險,精準清晰充分地披露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核心競爭力、業務穩定性以及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各種風險因素。
另外,信息披露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準則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注重個性化、針對性信息披露,避免千篇一律。見習記者 吳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