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剛石造假坐實三人“十年禁入”,有律所開始接受投資者索賠登記

  經歷了8個月又8個月,*ST金剛(股票原簡稱:豫金剛石,300064.SZ)重大財務造假坐實並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早在2020年4月4日,豫金剛石披露大幅下修2019年全年業績,由預計盈利8040萬元下修為鉅虧51.5億元,被證監會對決定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過歷時8個月的調查,豫金剛石於今年年初收到了證監會披露的違法案件調查情況,公司涉嫌重大財務造假。

  證監會調查結果顯示,豫金剛石存在長期系統性財務造假,且涉案金額巨大,違法性質嚴重。對此證監會近日發佈《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決定責令豫金剛石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13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的罰款。以上處罰罰款合計3595萬元。另外,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實控人、時任董事長、董秘郭留希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董事、總經理劉永奇,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會計機構負責人劉國炎,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張超偉三人分別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某律所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已接到投資者的索賠登記,預計後期登記數量不會小,對於投資者關注的退市問題,即便公司被強制退市,也不會影響對於符合條件的投資人進行索賠。”

  截至8月18日收盤,*ST金剛收報2元,跌幅4.76%。截至8月10日,公司股東户數為34868名。

豫金剛石造假坐實三人“十年禁入”,有律所開始接受投資者索賠登記

  採購產銷“全套”欺詐坐實

  8月16日,*ST金剛(300064)發佈公告稱,公司於8月13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通過虛構銷售交易及股權轉讓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等違法事實,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擬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具體看來,公司通過虛構採購交易,虛構採購業務、支付採購款、賬外借款及開具商業匯票等形式,捏造了一些列虛假情形。具體涉嫌六項違法事實。

  首先,公司涉嫌通過虛構銷售交易及股權轉讓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導致2017年~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其中,通過虛構非飾品類、飾品類銷售交易,三期年報分別虛增營業收入31371.52萬元、21239.49萬元、3972.24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486.34萬元、5710.43萬元、700.22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0.98%、44.01%、0.14%(按利潤總額絕對值計算)。

  在採購業務上,公司涉嫌通過虛構採購交易等方式,虛增存貨、固定資產、非流動資產,導致2016年~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涉案期間,豫金剛石通過虛構採購業務、利用採購業務向實際控制人轉移資金等方式,於2019年虛增存貨62813.33萬元,虛增固定資產40645萬元,於2016年~2019年分別虛增非流動資產11838.14萬元、13838.14萬元、11612.27萬元、82141.81萬元,於2018年虛增在建工程15551.72萬元。導致2019年末虛增資產、淨資產185600.14萬元。

  豫金剛石還通過虛構採購業務、支付採購款、賬外借款及開具商業匯票等形式向實控人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後者於2016年~2019年分別對上市公司形成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均為當年新增佔用金額)13733.18萬元、60108.82萬元、216208.53萬元、26898.08萬元,分別佔當年披露淨資產的比例為2.07%、8.79%、31.01%、14.92%。 豫金剛石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亦未在相關年報中披露上述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關聯交易,導致2016年~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豫金剛石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導致2016年~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的,還有2016年~2019年為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及對外提供擔保合計34筆,合計金額413197.44萬元;以及在收到與中融智造、牛銀萍相關訴訟的判決結果後,未確認相關預計負債及披露,導致2018年虛減預計負債、虛增利潤總額23414.86萬元,佔當年合併利潤表披露利潤總額的180.46%,同時導致2019年利潤總額相應虛減,其2018年、2019年年報涉嫌存在虛假記載。同時,豫金剛石在收到與田園園、杭州厚經相關訴訟的判決結果後,未按規定在2018年報中披露或有負債,導致其2018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總的來看,豫金剛石先後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預告》(淨利潤預計6743.8萬~9634萬元)、《2019年度業績快報》(淨利潤8040.34萬元) 與《2019年度業績預告及業績快報修正公告》(淨利潤-515149.7萬元)、《2019年年度報告》(淨利潤-519654.94萬元)存在重大差異,《2019年度業績預告》、《2019年度業績快報》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受損股民索賠持續徵集中

  隨着處罰決定落地,豫金剛石的投資者的索賠訴訟已在路上。

  “目前本所已開展了投資者索賠徵集”,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律所律師宋一欣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7日間買入豫金剛石股票或債券等證券市場公開發行產品,並在2020年4月8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

  眼下,除了投資者索賠將對豫金剛石的財務狀況帶來巨大的不確定性,訴訟纏身也是一塊壓在公司賬本上的“重石”。

  8月18日,公司披露關於訴訟事項進展及新增訴訟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涉及84項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金額合計約601743.28 萬元。

  上述案件中已判決生效案件52項(較上期新增公司與浙銀信和案件、與鄭州銀行金水東路支行案件以及與光大銀行鄭州東風支行案件判決生效),案件金額為327034.09萬元。經對訴訟相關事項的全面梳理及與律師團隊充分溝通後,公司根據涉訴情況計提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營業外支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訴訟案件合計已劃扣公司及子公司資金81057.6萬元(2021年6月公司海口農商行賬户資金被劃扣4512.86萬元系公司與蘇豫有色擔保糾紛案件所致,本期較上期新增公司交通銀行鄭州鐵路支行賬户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劃扣24.61萬元)。公司表示,部分銀行賬户資金被劃扣事項公司暫未收到相關執行文書,所涉訴訟案件暫無法確認。

  基於此,公司退市“一觸即發”。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於2021年4月28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及其披露情況觸及交易所規定的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公告指出,豫金剛石2019年末虛增淨資產18.56億元,年報顯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淨資產為17.21億元,2020年虧損12.36億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調整後的淨資產可能為負,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目前,公司正在對《告知書》涉嫌違法的事實和財務數據予以核實,公司是否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不以此《告知書》為依據,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正式決定書為準。公司將持續關注並在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後及時披露相關信息,並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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