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期業協會官網公佈了一則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書,東方期貨因相關違規被作出紀律懲戒。
據中期協字〔2022〕71號決定書顯示,東方期貨曾在2021年12月28日因淨資本不符合監管規定;公司持續虧損,出現經營風險,影響期貨公司持續性經營等問題被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
對此,協會認為,上海東方期貨法人治理結構混亂,內部控制不健全,已影響公司持續性經營。東方期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自律公約》第三條、第四條的有關規定。因此根據當事人違規行為的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依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紀律懲戒程序》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經中國期貨業協會第五屆理事會自律監察委員會審議決定,給予東方期貨“自本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2個月內暫停享有協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紀律懲戒。
公開資料顯示,東方期貨成立於1993年,註冊資本4500萬元,是國內成立最早的期貨公司之一,經營範圍為商品期貨經紀。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來自於中期協的罰單已經是東方期貨因上述問題第三次收到罰單。早在2021年6月15日,上海證監局就曾因東方期貨存在淨資本監管指標已達到預警標準但未提交改善方案;公司持續經營虧損出現經營風險等問題責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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