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ST綠景收深交所年報問詢函,涉及利潤波動及改善等

由 廉擁軍 發佈於 財經

  樂居財經訊 陳晨 6月2日,*ST綠景(000502.SZ)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發的年報問詢函,主要就利潤波動的原因、業績改善舉措、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合理性等問題提出問詢。

  並就相關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6月8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具體內容如下:

  1.你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帶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你公司2020年度淨利潤為-18,823,018.93元,營業收入為14,740,139.64元。目前你公司無新增土地儲備、無累計土地儲備,連續四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負值,淨利潤、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持續下滑,2021年一季度,你公司淨利潤為-4,889,639.40元。請你公司結合業務經營情況、未來發展規劃等,説明你公司已採取及擬採取的改善持續經營能力的舉措及實施進展,並充分提示相關退市風險。

  2.年報顯示,你公司報告期內營業收入1,474.01萬元,其中物業管理業務收入1,431.01萬元,為你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你公司物業管理業務毛利率為5.75%。請你公司:

  (1)結合行業發展特徵、業務經營情況,説明你公司各季度收入及利潤波動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分類説明你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具體內容,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採購服務的情形,並結合業務模式、合同約定等,説明你公司收入確認具體原則、確認時點及判斷依據,是否符合新收入準則的相關規定,是否與行業慣例保持一致。

  (3)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和可比業務的毛利率及變動趨勢,分析報告期內你公司毛利率所處水平、變動原因及合理性。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3.年報顯示,你公司報告期末存貨“開發產品”賬面餘額3,452.93萬元,存貨跌價準備862.27萬元,涉及項目竣工時間為2006-2011年,住宅已經基本銷售完畢,僅剩餘車位及少量商鋪。請你公司結合開發產品可變現淨值的具體確定過程,涉及的關鍵估計及假設,是否借鑑第三方的評估工作,相關項目所在區域房地產市場及周邊可比項目價格變化趨勢和銷售情況等,説明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合理。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4.你公司2020年度前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集中度為82.62%,其中對第一大供應商的採購金額佔年度採購總額的48.36%。請説明你公司與前五大供應商的主要採購內容和定價依據,前五大供應商與你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你公司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集中度較高的主要考慮及合理性。

  5.年報顯示,2021年4月21日,你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債權轉讓的議案》,同意廣州明安與星華投資簽訂《債權轉讓協議》,轉讓其持有的(2020)粵0106執21741號執行案項下尚未實現債權中除股權轉讓款以外的其餘債權,轉讓價格800萬元。本次交易標的為廣州明安持有的(2020)粵0106執21741號執行案項下尚未實現債權中除股權轉讓款以外的其餘債權,包括違約金1,508.83萬元、律師費60.08萬元、遲延履行利息160.39萬元。同時,你公司將尚未實現債權中的股權轉讓款對應的債權2,251.79萬元轉讓給關聯方。請你公司説明廣州明安持有的(2020)粵0106執21741號執行案項下尚未實現債權中的股權轉讓款對應債權和其餘債權分別轉讓的主要考慮,除股權轉讓款以外的其餘債權轉讓價格800萬元的定價依據及合理性,相關安排是否有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利益。請獨立董事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6.你公司2020年末其他應收款餘額為102,759,482.05元,其中775.19萬元為往來款,你公司計提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62,917,757.11元。請你公司:

  (1)核實並説明相關往來款的具體情況,包括與交易對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資金往來發生背景、發生日期、發生金額、往來資金性質、資金結算情況、壞賬準備計提依據及合理性,是否可能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等情形。

  (2)你公司與河北明智其他應收款期末餘額為44,406,432.30元,主要為股權轉讓款及違約金,累計計提壞賬準備5,888,521.63元。請説明逾期股權轉讓款產生的違約金金額及其計算過程,是否存在將違約金計入損益的情形,如是,請結合股權轉讓款涉訴及後續債權轉讓情況等,分析相關會計處理是否審慎,是否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是否充分考慮後續無法收回全部款項的風險,股權轉讓款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合理充分,並分析可能對你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3)按欠款方歸集的其他應收款期末餘額除河北明智外前五名對手方與你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關聯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其他關係,相關交易往來發生時間及背景,往來資金性質及結算情況,是否構成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或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審議程序(如適用),並結合交易對手方的資信情況、現金流情況等,詳細説明相關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壞賬準備計提依據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