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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抨擊SEC:與華爾街對沖基金走得太近 未能對SPAC採取更多行動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上海 編輯 夏軍雄)訊,馬斯克素來喜愛在社交媒體上抨擊他看不慣的事物,這一次他又將矛頭指向了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當地時間週二,馬斯克在推特上發文稱,作為重要的監督機構,SEC有時與華爾街對沖基金關係過於密切了。他質疑SEC為何沒有對SPAC採取進一步行動。

(來源:推特)

馬斯克之前就和SEC發生過爭執,2018年8月,馬斯克放話,可能會以720億美元的價格將特斯拉私有化,並且資金已經到位。同年9月,SEC宣佈起訴馬斯克,指控馬斯克涉嫌誤導投資者,他的推文沒有事實依據,引發了市場混亂,並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隨後,馬斯克和SEC達成了和解協議,但付出了不小的代價,他本人和特斯拉分別被處以2000萬美元的罰款,馬斯克本人被迫辭去董事長職位(留任CEO),並在三年之內不得擔任董事長。

今年3月,馬斯克被一名股東起訴,指控他違反了2018年與SEC達成的和解協議,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雖然馬斯克指責SEC對SPAC缺乏管控,但有消息稱,SEC正考慮加大對SPAC的管控力度。

據悉,SEC有意限制SPAC公佈盈利增長預測。在SPAC的發起人看來,發佈盈利增長預測很重要,尤其是在目標公司是沒有盈利的初創公司的情況下。然而,反對者認為,這些預測往往過於樂觀或具有誤導性。

此外,消息人士表示,SEC可能還將出台新的指導方針,確認SPAC的前瞻性聲明是否適用1995年的《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被稱作“安全港”規定,能夠保護上市公司免受股東起訴,前提是該公司以警示性語言作了善意且明確的前瞻性聲明。

通常情況下,這項法案並不適用於IPO,但SPAC的保薦人一般都是默認“安全港”適用於SPAC的交易,而且在發佈盈利增長預測時嚴重依賴該項法案。有律師指出,SEC關於“安全港”的規定模稜兩可。

據報道,SEC 公司金融部門的工作人員正在討論改革方案,但尚不清楚領導層是否會支持這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