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 《中國證券報》2日刊發文章《央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主投三類項目》。文章稱,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7月1日答記者問時表示,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作為階段性舉措,有利於滿足重大項目資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撬動更多民間資本參與,儘快形成基礎設施建設實物工作量,將重點投向三類項目。專家認為,該項政策針對性強,可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助力穩定經濟大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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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受多重因素影響,我國經濟面臨一定下行壓力,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是穩定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金融委工作要求,為解決重大項目資本金到位難等問題,人民銀行支持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分別設立金融工具,規模共3000億元,用於補充投資包括新型基礎設施在內的重大項目資本金、但不超過全部資本金的50%,或為專項債項目資本金搭橋。
該負責人介紹,政策性、開發性銀行運用金融工具重點投向三類項目:
一是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明確的五大基礎設施重點領域,分別為交通水利能源等網絡型基礎設施、信息科技物流等產業升級基礎設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礎設施、高標準農田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國家安全基礎設施。二是重大科技創新等領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投資的項目。
該負責人強調,通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項目融資支持,有利於在堅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發貨幣條件下,引導金融機構發放中長期低成本配套貸款,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信貸增長的穩定性,助力實現擴投資、帶就業、促消費綜合效應,穩定宏觀經濟大盤。
“這項政策將推動大量原本資本金不足的項目開工建設,使沉澱的專項債和其他政府資源得以盤活,是針對性很強的穩投資舉措。”北京大嶽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金永祥説。
在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謝後勤看來,政策性、開發性的金融工具可以有效整合各方要素,實現經濟的良性循環。
對於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投資應把握的原則,該負責人表示,一是按市場化原則,依法合規自主決策、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保本微利,投資規模要與項目收益相平衡。二是投資項目既要有較強的社會效益,也要有一定的經濟可行性。三是隻做財務投資行使相應股東權利,不參與項目實際建設運營。四是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退出方式。
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落地需要中央各部門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共同發力,分工合作。該負責人表示,涉及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產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需要規範制度程序,明確責任分工,給予配套政策支持。
資金方面,人民銀行牽頭支持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發行金融債券等籌資3000億元。中央財政按實際股權投資額予以適當貼息,貼息期限2年。項目方面,發展改革委會同各地方、中央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形成足夠多的備選項目清單,由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通過金融工具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選擇投資。對於投資的項目,發展改革委選送有關部門,加強用地、環評等開工要素保障。監管方面,督促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做好工具運營、投後管理、風險控制等相關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