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鹽化工定增不超28億獲證監會審核通過 招商證券建功

由 閻桂榮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5日訊 中鹽化工(600328.SH)昨日晚間發佈公告,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 

    

  2021年7月29日,中鹽化工發佈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不超過28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全部用於收購發投鹼業100%股權。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擬收購標的資產為發投鹼業100%股權,收購完成後,發投鹼業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本次交易系在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通過公開掛牌轉讓方式進行,交易對方青海國投聘請青海尚隆資產評估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發投鹼業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尚隆評報字(2021)第110號)。尚隆評估以2021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發投鹼業全部股東權益評估值為28.30億元,評估結果經青海省國資委核准。上市公司作為摘牌受讓方,聘請具備證券業務資格的評估機構中銘評估對發投鹼業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中銘評報字[2021]第16152號)。中銘評估以2021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發投鹼業全部股東權益評估值為28.33億元。中銘評估與尚隆評估的評估結果不存在重大差異。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1.00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採用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在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由公司在規定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且不超過2.87億股(含本數),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28億元(含本數)。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組織。截至本預案出具日,發行對象尚未確定,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係。發行對象與公司之間的關係將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 

  本次發行完成後,發行對象認購的公司本次發行的新增股份自發行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共享。本次發行的股票上市地點為上海證券交易所。 

  本次非公開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相關議案之日起12個月,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對本次發行進行調整。 

  截至預案出具日,公司控股股東吉鹽化集團持有公司55.69%的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中鹽集團,最終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按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上限(2.87億股)測算,本次非公開發行後,吉鹽化集團持有公司42.84%的股份,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已於2021年7月28日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尚需獲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批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尚需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本次發行涉及的股權收購事項尚需獲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的經營者集中審查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尚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中鹽化工發佈的中鹽內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與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中鹽內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修訂稿)顯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保薦代表人為徐萬澤、潘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