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萬元!央行又開“罰單”→

本文轉自【央視財經】;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消息,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2021年三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 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交通、水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超、景區、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49 字。

轉載請註明: 最高50萬元!央行又開“罰單”→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