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凌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12月28日,開爾新材(300234.SZ)發佈公告稱,開爾新材及開爾新材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邢翰學、董事會秘書許哲遠、財務總監馬麗芬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原因是因前期對、持有並置換參股公司杭州沃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以及將孫公司淮安魔峯科技有限公司納入合併報表範圍的相關會計處理存在差錯。
(來源:開爾新材公告)
2020年3月23日,開爾新材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
據公告,2018年8月16日,開爾新材擬將所持有的全部沃馳科技9.78%股權以9972.07萬元對價轉讓給立昂技術。交易完成後,開爾新材將獲得立昂技術302.18萬股股份。2019年1月30日,開爾新材實際取得立昂技術的股份。
在編制2018年年度報告過程中,經與會計師溝通認定所持沃馳科技股份在2018年期末時點尚無活躍市場報價,故該金融資產2018年期末價值仍按6110萬元進行計量。
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準則開始實施,該項金融資產在2019年期初根據新金融工具準則調整計量方式,從而調增開爾新材2019年期初淨資產3282萬元,相應收益3282萬元不再體現為2019年度當期損益。
此外,開爾新材通過子公司寧波梅山保税港區開爾文化投資合夥企業分別於2018年10月、2018年12月合計支付股權轉讓款1188萬元取得孫公司淮安魔峯99%的股權,並自2018年12月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而在2019年年度報告審計過程中,會計師提出開爾新材對淮安魔峯日常經營暫未形成完全控制,故2019年不應將淮安魔峯納入合併範圍。
由於以上的相關會計處理存在差錯,開爾新材對2019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重述。其中,2019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的淨利潤分別調減3420.40萬元、3453.28萬元、3630.64萬元,調減金額分別佔更正後淨利潤絕對值的370.08%、95.92%、61.66%。
而開爾新材及及開爾新材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邢翰學、董事會秘書許哲遠、財務總監馬麗芬對此違規事項應承擔主要責任。因此,對他們幾人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2017-2018年,開爾新材分別虧損1108.51萬元、7147.74萬元,這意味着若2019年不能扭虧將面臨被“ST”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