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多年,商業銀行有望運作券商牌照的計劃再次被提及。6月27日,有媒體援引權威人士消息稱,證監會計劃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或將從幾大商業銀行中選取至少兩家試點設立券商,一時間引發市場熱議。目前的銀行體系中,國有五大行都在香港設立了投行公司。在分析人士看來,銀行通過增持券商牌照,拓展了業務範圍,同時也有助於提升投行業務的專業性,試點設立券商也成為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的又一次嘗試。
銀行設立券商?
6月27日,一則消息引起金融行業熱議,有媒體援引權威人士消息稱,證監會計劃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傳言中更是提及了“或將從幾大商業銀行中選取至少兩家試點設立券商”。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6月28日回應稱,已關注到媒體報道,證監會目前沒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場通報。發展高質量投資銀行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發展決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進和擴大直接融資的重要手段。關於如何推進,有多種路徑選擇,現尚在討論中。不管通過何種方式,都不會對現有行業格局形成大的衝擊。
儘管證監會可以透露的消息不多,但近年來,商業銀行設立券商風聲屢次傳出卻是事實。2014年5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到,支持符合條件的其他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期貨業務牌照;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參股的方式探索綜合經營。彼時,市場一度認為這是允許銀行設立券商的政策逐漸鬆綁的信號。
2015年3月,時任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證監會正在研究商業銀行在風險隔離的基礎上申請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但政策落地尚無明確時間表。在監管發聲後沒多久,2015年7月,首次傳出交通銀行將獲得券商牌照的消息;2019年4月,工商銀行將獲得券商牌照的消息又開始流傳。
如今銀行要拿券商牌照傳言又來,這次會成真嗎?市場人士普遍認為,券商牌照放開是大勢所趨。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看來,國內的券商行業,不能算嚴格意義的投行,但是國內的銀行也不僅僅做傳統商業銀行的事情,大多數商業銀行是有投資銀行部的,自營證券投資也存在。所以,給銀行發券商牌照本身是水到渠成。
從目前的法規來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雖然受到政策限制,但目前多家銀行都通過“曲線”方式開展券商業務,例如,中國銀行通過全資控股的中銀國際設立並控股了中銀證券,2020年2月26日,中銀證券在上交所主板成功上市,這也是國有大行旗下唯一一家A股上市的券商。
兩大途徑猜想
關於允許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的原因,市場觀點多認為,是為了打造“航母級”券商。2019年11月29日,證監會在《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3353號提案答覆的函》中便表示,將繼續鼓勵和引導證券公司充實資本、豐富服務功能、優化激勵約束機制、加大技術和創新投入、完善國際化佈局、加強合規風險管控,積極推動打造航母級頭部證券公司,促進證券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而對於商業銀行獲得券商牌照的途徑,目前分析人士持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位國有大行資管人士認為,相對於收購,新設券商股權結構更加清晰,業務也不會面臨轉型和調整的壓力,並且作為全新的牌照,其品牌和市場影響力也是全新的,更容易擺脱原有券商牌照的影響。對於銀行而言,銀行獲得券商牌照,既可拓展業務範圍,同時也有助於提升投行業務的專業性。
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則表示,目前,我國有133家券商,但在頭部效應不斷集聚的情況下,很多中小券商的生存與發展出現明顯問題。因此,最好的方式是讓幾家大銀行直接收購市場上現有的券商,收購後給券商注資,擴充資本金,比發牌照來得實在、更好操作,這也是對現有資源有效整合的一種更好的方式。
針對銀行獲取券商牌照對券業格局帶來的影響,業內觀點不一,有人認為,商業銀行遍佈的網點、優質的客户資源等令券商十分忌憚。前海開源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認為,短期對券商行業肯定是利空,特別是小券商,但對大券商影響不大,反而會加速行業資源向頭部券商集中,對拿到券商牌照的銀行肯定是利好,獲得了開展新業務的機會,而有可能從投行業務開始試點。從資金入市的角度來看,我國居民資產大搬家是大勢所趨,從儲蓄、買理財,到引導居民資金入市,是管理層在推動的,而銀行正是推動資金入市的重要渠道,如果銀行拿到券商牌照,長遠來看對銀行和股市都是好事。
金融混業改革提速
如今,金融租賃、基金、保險、理財子公司、金融科技、信託、消費金融等牌照已經被商業銀行悉數收入囊中,試點設立券商也成為金融市場混業經營的又一次嘗試。
投行化的商業銀行也遵循了國際金融行業發展的管理,上述國有大行資管人士指出,未來的商業銀行將會形成幾個明顯的特色——專業化投資服務機構、綜合金融服務商、投行專家、大型零售服務機構。除此之外,商業銀行涉足券商機構,也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直接融資比例,拓展股權業務市場。
“目前,由於相關法規的規定,中國不允許不同的金融部門混業經營開展不同的業務。” 楊德龍指出,但是,很多銀行旗下的子公司已經取得了保險、期貨等業務牌照,但沒有銀行及銀行子公司能夠申請到證券牌照。如果這個消息屬實,可能會打破我國現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模式,向混業經營進行探索。
盤和林直言,分業和混業一直在爭議中前行。一方面,投行追逐利益是必然,利益來自於風險,金融不是個產出部門,金融是一個風險匹配的行業。另一方面,現代銀行由國家央行兜底,存款保險制度也早已實行。讓銀行重回混業,本身就是順水推舟。
不過,亦有觀點認為,短期內很難看到銀行摘得券商牌照。在何南野看來,金融混業是大事,法律障礙也很多,需要考慮頂層設計,他強調稱,一方面,目前我國金融業依舊是分業經營的格局,混業經營從頂層設計上還未明確,不可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我國金融行業剛經歷去槓桿、市場亂象整治工作亦在不斷推進,控制風險依舊是當前的重大課題。因此,短期內,要想實現銀行持有券商牌照,是有難度的。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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